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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资讯] 无牌三、四轮电动车占道违停,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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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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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区电动车停放秩序,提高道路和公共停车资源使用效率,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公安局城警大队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中队,在城区范围开展新一轮无牌三四轮电动车、报废三四轮电动车及 “僵尸车” 占道违停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人员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以城区主次干道、商业中心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路段为重点开展整治,坚持 “不漏一路、不漏一处、不漏一车”,对占道违停的无牌三四轮电动车、报废三四轮电动车及 “僵尸车” 保持 “零容忍” 高压态势。同时,向现场群众宣传清理 “报废车、僵尸车” 的政策措施及社会危害,呼吁广大群众珍惜公共停车资源,共同维护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此次行动共排查出长期停放的 “僵尸车” 及报废三四轮电动车共计176辆,依法劝离49辆,拖移处罚57辆,整治行动仍在持续深入推进中。

法律链接

电动车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目前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只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也就是时速低于25公里/小时,带有脚蹬的车型,除此之外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才能上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为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你有必要了解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性

危害一: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电动三、四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二: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驶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闯红灯,这些违法行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电动三、四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车辆保险的保障,车主如果也无赔偿能力的话,交通事故的伤亡人员将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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