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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信息] 武穴:醉酒骑车摔倒受伤危险驾驶被立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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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5 15: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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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骑车摔倒受伤,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不,近日武穴就发生一起醉酒后骑二轮轻便摩托车自行摔倒的交通事故,驾驶员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立刑案。


1月11日14时许,武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接110指令,龙莲线花桥新街某幼儿园路段一辆二轮电动车摔倒,驾驶人受伤,迅速前往处置。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绿驹牌二轮电动车倒在路面上,驾驶人靠着路边的垃圾桶坐在地上,手臂被擦伤。民警在对驾驶人展开询问时,闻到驾驶人郭某(64岁;武穴人)身上有很重的酒气,于是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测试结果郭某的酒精含量为9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将郭某带至花桥卫生院包扎伤口和抽血送检。

据郭某交代,当日中午,他与朋友在餐馆聚餐饮酒,喝了八两白酒,吃完饭后独自骑电动车回家,途经事发路段时,在酒精的作用下操作不当,导致电动车失控翻倒,造成自己手臂受伤的单方交通事故。


经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驾驶的绿驹二轮电动车为二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经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55.4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郭某立案侦查。

民警提醒:作为交通参与者,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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