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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黄冈市职工、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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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4 10: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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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广大参保群众详细了解我市职工、城乡居民意外险医保政策,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21〕12号)、《黄冈市医疗保障局会议纪要》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参保职工、城乡居民个人需要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吗?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均可享受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参保个人不需要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发生意外伤害后应如何申报?

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如果发生意外伤害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参保地承办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调查,属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应当按规定及时支付。因参保职工、城乡居民个人原因,超过时效造成无法认定意外伤害的,不享受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三、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发生意外伤害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发生意外伤害,经查验认定后其住院医疗与基本医保享受待遇政策一致,年度住院费用累计报销最高限额:职工7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15万元,大病保险55万元),居民4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10万元,大病保险30万元)。


四、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如何结算意外伤害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因意外在统筹区内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在医疗机构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全额垫付,再到行政服务大厅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窗口按规定报销。


参保患者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需使用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五、哪些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意外伤害保险)不予报销?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二)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发生交通事故、民事伤害、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单边事故或多方事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例如:驾驶无牌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和交警部门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酒驾等等。

有事实雇佣关系,雇佣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商场、银行、车站、影院、餐饮、酒店等因经营性场所设备缺陷或负有管理责任导致的意外伤害;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公共卫生主要由政府提供主要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等,凡是现阶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向公众免费提供的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

境外就医是指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五)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精神病除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除有卫生部门认定的精神病人外,因参保人自行发生的自杀自残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六)非治疗性的整容、美容、矫形、原发性不孕不育、保健、按摩、减肥、增胖、增高等发生的非病类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以上治疗费用不在《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置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七)第一次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没有纳入医保基金报销的,后续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八)中暑、群体性食物中毒导致的住院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九)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认定意外伤害医疗及后期治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包括提供虚假外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救治经过、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等;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例如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六、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范围内报销流程

(一)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在参保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流程:

1、实行出院时“一站式”结算报销。

2、参保患者出院时将所需资料交相应的结算窗口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二)未联网医疗机构(含异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患者自费结账,将住院资料交参保地医保局异地结算窗口审核结算。

2、提供资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复印件。



来源:武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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