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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资讯] 武穴老板因公司负债诱骗多人资金 被判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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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4 13: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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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因经营的公司出现亏损并负债,武穴男子汪某采取购置高档小车、名牌手表等进行伪装,并虚构投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多人巨额资金。近日,汪某一审被武穴市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合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5年6月19日下午2时许,武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市民报案,称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老板汪某(男,生于1976年,武穴人)因向多人借款无力偿还准备跑路,现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后,经侦大队领导十分重视,当即向局领导汇报了案情。鉴于案情重大,局领导当即指示经侦大队立案侦办。

    经审讯,汪某很快交代了其非法吸收公众巨额存款、合同诈骗等犯罪事实。

    据了解,2011年至2014年期间,经营手机、光猫等通信器材的汪某因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并大量负债,导致公司经营不能正常运转,汪某采取购置高档小车、名牌手表等进行伪装,并虚构投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自己直接或通过朋友介绍,以借款的方式,先后骗取18人借款776.6万元,归还本金、利息和入股利润104.5万元,672.1万元用于还债和个人挥霍;2014年至2015年4月,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3次采取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和财物重复抵押的方式,骗取担保贷款1100万元,造成担保公司损失1100余万元;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汪某还与国家工作人员合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先后9次挪用公款211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至案发汪某尚有290万元没有归还。

    汪某的重判,是武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判处重刑的案件之一,极大程度上震慑了犯罪,维护了武穴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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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07:1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就是自认方聪明点儿,别某某某,直接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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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08: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还有明敢跟武穴人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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