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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湖北某夫妇二胎夭折,但当地计生部门仍然坚持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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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22:5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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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违规生育第二胎,婴儿不幸夭折,不料,计生部门仍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了解,这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为蕲春县的女职工高某。去年4月10日,高某向单位请假3个月,称到广东治病。随即,有群众举报高某违法怀有第二胎,是前往广州生孩子。

当月17日,蕲春县计生局和高的单位联合派员赶到广州,调查得知高某剖腹产取出一活体男婴。高某夫妇也承认该事实,并称婴儿一出生就夭折了,但高某未能提供婴儿死亡证明。于是,蕲春县计生局认定,高某夫妇违法生育二胎。

2005年7月6日,计生部门向高某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共征收社会抚养费31734元。高某夫妇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诉讼中,高某夫妇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死婴作亲子鉴定,并向法庭提供了挖掘婴儿遗骨的照片及证人证言,证明婴儿夭折的事实。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夫妇在不符合法定条件情况下生育子女,其违法行为客观存在,但其生育的第二胎婴儿在出生后不久就已经死亡,不符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件,遂判决撤销了蕲春县计划生育局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蕲春县计生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黄冈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客观事实是婴儿出生后就已夭折,并没有给社会带来额外的负担;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行政征收行为,而不是行政处罚行为。因此,对高某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不适当的。据此,黄冈中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蒲哲、斯坦、亚东、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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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23:5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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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23:59: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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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5 22: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知道,关于计划生育方面,到处密探多,并且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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