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留學生法政速成科設置趣意書 今清國銳意維新。知新學之不可緩。爰遣學生。來學我邦。數年以來數以千計。洵盛事也。顧目下之來於我邦者雖多。而修業於法律政治之學者尚少。誠以我邦之官私立學校之授斯學者。其講述皆以邦語。其課程皆須三四年而畢。清國學子之有志於斯者。不得不先從事於本邦語言。從而入專門各學校。綜計前後須得六七年。夫以六七年歲月之久。是非立志鑒定者。鮮克見厥成功。即成矣。而其數必又居於最少。是可惜也。夫清國而欲與各國抗衡也。固非釐革其立法行政不為功。而欲著手於立法行政之釐革。又非先儲人才不為功。然則養成應用人才。謂非清國今日先務之尤者者乎。本大學有見於此。爰與清國留學生之有志者謀。又得清國公使之贊成。特設法政速成科。授以法律政治經濟必要之學科。以華語通譯教授。俾清國朝野有志之士。聯袂而來。不習邦語。即可進講專門之學。歸而見諸施行。以扶成清國釐革之事業。夫以清國時勢之蹙。需才之亟。有若今日。欲養成多數新人物。舍斯其奚由哉。昔我邦明治維新之初。亦嘗聘歐美學者。設速成科。以邦語通譯。而教在位者及有志者矣。今日居樞要之位其出於當年速成科者蓋不尠。然則本大學此速成科之設。其有補於清國變法之前途者。必非淺鮮也。 明治三十七年四月 法政大學總理法學博士 梅謙次郎 ——录自法政大学大学史资料委员会编印的《法政大学史資料集 第十一集》(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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