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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14:3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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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骨料(武穴)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骨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向公众发布,再次就拟建项目征询公众意见或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吨骨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华新骨料(武穴)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18000万元;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穴市田镇武韩路以北上郭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新征土地,占地面积150284.96m2,新建粗破车间(山上);主厂区中间料储存库、预筛分系统、中细破系统、筛洗系统、砂石水洗及污泥处理系统、成品堆场等及生产辅助设施,食堂、综合楼等办公生活设施及供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输送皮带廊道2000m,码头。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骨料300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1大气环境
监测资料表明,项目评价区内SO2 、NO2、TSP、PM10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2地表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长江武穴段中各污染物Si值均小于1,评价范围内地表水体长江武穴段各项水质指标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体功能要求,表明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现状质量良好。
2.3地下水环境
项目评价区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较好。
2.4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处噪声监测值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监测值亦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表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总体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3.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十二项第11条: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本项目为废石综合利用。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3.2规划符合性
根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水泥矿山白云岩废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复》(武政函〔2012〕111号),原则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武穴市总体规划。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016号和地字第2263号),项目符合武穴市城乡规划要求。
3.3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武穴市田镇上郭村,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项目建设单位华新骨料(武穴)有限公司与武穴市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书,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未改变土地性质。因此,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1废气
(1)生产粉尘
项目破碎、筛分等主要产尘工序均按照《武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矿山企业执行<矿山企业水洗生产工艺标准>的通知》(武环〔2014〕11号)的要求进行封闭水洗生产,不会产生粉尘,因此项目生产粉尘主要是各转运点产生的粉尘。转运点处粉尘分别经喷淋除尘装置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中间储库进料口处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54t/a,排放速率为0.32kg/h。中间储库卸料口及振动给料机出料口处有组织粉尘排放量均为0.75t/a,排放速率均为0.16kg/h,排放浓度均为15.72mg/m3;成品皮带输送廊前振动给料机进、出料口处有组织粉尘排放量均为0.66t/a,排放速率均为0.14kg/h,排放浓度均为13.78mg/m3,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的要求(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 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2)无组织粉尘
①运输扬尘
项目运输扬尘主要是原料及成品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通过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慢行,装车前对石料进行洒水,并对车辆加盖帆布篷防止物料洒落,硬化道路及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定期对车轮进行清洗等措施降低扬尘。采取上述措施后,抑尘效果可达70%左右。经上述措施后,运输扬尘排放量为1.64t/a。
②装卸扬尘
项目装卸扬尘主要是原料及成品汽车运输装车扬尘,项目应在装车前对物料进行洒水抑尘,装料时不高于车厢,尽量降低物料落差,装载完毕后及时用篷布覆盖,采取上述措施后,装卸粉尘排放量为0.59t/a。
③堆场扬尘
项目不设原料堆场,由于成品含水率较高,且储存周期短,成品堆场产生的扬尘量较小,为0.077t/a,必要时可通过安装喷雾除尘设施控制扬尘量。
综上分析,项目无组织粉尘经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扬尘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配套设置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量为3kg/a,排放浓度约为0.5mg/m3,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4.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水洗除尘废水、洗砂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750.67m3/d、825201m3/a,经絮凝池和浓缩池絮凝沉淀以及压滤机压滤后,浓缩池上清液及压滤机出水均排入清水池暂存,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其排放量为16.38m3/d、4914m3/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长江武穴段。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振动筛、振动给料机、螺旋洗砂机、旋流器组、压滤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其噪声值约为80~10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吸声、减震等措施。,加装消声器,设置隔音室,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后,预计项目噪声源将大为降低,各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得到有效控制,使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是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泥饼及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抹布均委托华新环境工程(武穴)有限公司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填坑铺路,泥饼外运用作绿化营养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由华新骨料(武穴)有限公司筹建。项目选址位于武穴市田镇武韩路以北上郭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武穴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本项目可以做到废气、废水和噪声的达标排放,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能满足当地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要求,能获得公众普遍支持,满足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建设单位名称、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新骨料(武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世界
联系电话:13545538063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5271628306
电子信箱:foundhb@126.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意见或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期限
公众如有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华新骨料(武穴)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各位,这个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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