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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穴长江公路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BOT+EPC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黄冈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仅供参考,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工可报告推荐方案拟定的本项目北岸接线起点与沪渝高速即黄黄高速公路武穴段(G50桩号K734+175)相交,路线向南跨越长江,终点与杭瑞高速公路(G56桩号K561+887附近)相交。项目推荐方案全长约31.22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全线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大桥北岸接线武穴互通至大桥南岸接线富池互通之间部分(含长江大桥,桩号BK16+400~BK21+800)采用六车道标准,路基全幅宽33.5米,路线其他部分采用四车道标准,四车道路基全宽26米。本项目总投资额:工可报告推荐方案投资估算总金额为587527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穴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投资人(采用基础设施特许权+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建设模式)。中标后,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含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依法无偿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2年末总资产60亿元人民币以上,2012年末净资产达30亿元人民币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均为联合体成员合计值)。 3.1.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0年至2012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2010年之后新成立的,可附自成立年度起至今各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自成立年度起至2012年均为盈利)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58.7527亿)的投融资能力。 3.1.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资质和业绩要求见下表: 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三个专业)甲级。
| 同时具备:
1、近10年内具有一个高速公路或跨长江特大桥或跨海特大桥的投资人业绩;
2、近10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600米及以上的跨江或跨海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合同;
3、近1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400米及以上的跨江或跨海特大桥主桥施工标段合同(必须包含大桥主墩(塔)和主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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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1.8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6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项目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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