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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京、天津、南通等城市相继发生路人扶起跌倒老人却被诬告的事件,让面临老人跌倒时,“扶还是不扶”成为民众近期最为纠结的话题。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本为社会公德,却与法律一起遭遇“扶不起”的尴尬,也使本期“现实伦理与法律困境”选题更具现实意义。为此,本报记者就“扶不起”事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公德问题,专访了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湖北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所长江畅教授。——编者 “扶得起”:亟需公民意识崛起
吴结 绘 案例回放: ●2011年9月2日,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远的菜场口迎面摔倒后,无人敢扶他,1小时后,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2011年8月26日,江苏南通的长途车司机殷红彬、乘务员郁维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指称司机为“肇事者”。后由于其车辆装了监控探头,一看录像,真相很快大白,老太太乃是自行摔倒。事后老太太家属登门致歉。 ●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 ●2006年11月20日,一位老太太在南京一公交站台被撞倒。老太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则称冤枉。
●今年3月5日,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理论部副主任谈方教授发起设立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旨在为因为搀扶老人而深陷纠纷的人提供法律与经济援助。
社会公德:不能因“扶不起”而“做不起” 记者: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作为社会公德,本是每个公民应该自觉做到的,但结合以上案例,您现在怎么看待这种公德? 江畅:首先,老人摔倒,路人救他却反被诬告,这种事情是我们传统意义上说的“恩将仇报”。这一问题不只是发生在老人身上,在其他场合和其他情况下也会出现,而且这样的事情自古以来都有。 应该看到,虽然现在有一些“扶不起”的非常不好的个案,但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好人好事,也有很多老人摔倒后被扶起来,只是人们熟视无睹,媒体也觉得没有多少新闻价值而不报道而已。所以,我们对案例要有比较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因为有这样的事,就认为整个社会道德崩溃,觉得“好事做不起”,甚至否认社会公德的意义与价值。 记者:您的意思是,我们之所以这么关注这些案例,正因为我们现在还是非常期待和注重社会公德? 江畅:对。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我们关注社会公德的一种体现,如果大家对这类事情都漠不关心,那么,这个社会真是有问题。另外,案例中谈到的见义勇为,这是一种社会倡导的公德,而这种社会公德在任何社会都是必需的,是有积极意义的。只要社会存在,总有人处在危难之际,也总有弱者,他们需要别人伸出援手,而且实际上出于天然的情感和理性的反思,也总会有人对他们伸出援手。
以怨报德:“反咬一口”伤害道德风尚 记者:有网民调侃说:“现在老人摔倒,没有10万真扶不起啊!”我们相信法律的判决是公正的,但是“扶不起”确实在挑战我们的智慧与良知。为什么会出现越来越多好心帮助跌倒老人,却被违背良心反咬一口的现象? 江畅:从伦理学角度讲,导致这方面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本身缺乏良知,没有良心。别人帮了他,他还反咬一口,这种恩将仇报的做法反映出这些人道德水平低下。还有一个原因是与弱者保护有关。从社会角度看,确实有一个如何健全社会保障的问题。因为出问题的常常是弱者,他们自己和家庭可能没办法承担受伤后的大笔治疗费用,而社会也没有相应的医疗或救助保障。像案例中的老人,可能就是抱着讹一个是一个的念头。 当然,主要原因还在于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别人帮助的人很多,就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而言,你帮了他,他是非常感激的,甚至会想方设法地回报你。他们也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能知恩图报,为什么案例中以怨报德的人不能如此?归根到底还是这些人没有良心,不具备起码的道德品质。 记者:网络调查显示,路上遇到老人跌倒时,有62.54%的网友选择“绝对不扶,怕惹麻烦”,只有4.01%的网友坚持“扶,这是最起码的公德”。对此,您怎么看? 江畅:案例中的“反咬一口”问题对社会的最大危害是严重伤害了道德风尚,它会导致人们不敢做好事、不愿做好事,最终会导致社会普遍人情冷漠、良知麻木。一个社会如果这样,那是非常可怕的。你所说的62.54%网友的选择表明,这种问题已经产生了恶劣的社会效应。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网友的选择也是不正确的。道理很简单,我们应该对这种极端不道德的行为理直气壮地予以谴责,而不能忍让、退缩,更不能因为社会中个别人“反咬一口”会引起“麻烦”而违背自己的良心,放弃自己做人的起码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