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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熊说:“2013年7月11日,江家林喻家垸喻某,三证齐全,准备在位于18号路上扎基础钢筋准备建房,招到城管人员15-20人,强行执法,城管人数众多,态度恶劣,村民无力反抗,喻某无奈只能忍辱妥协”。 1、“三证齐全”至今未见三证; 2、“在18号路上扎基础钢筋准备建房” “喻某整理被强拆的钢筋、泥土等”,这足已证明违章建筑事实已发生; 3、既然违章建筑,城管必然要管理,管理本身具有强制性,难道让城管下跪求你停止违建不成?管理也具有告诫性,你见过有老师笑咪咪的去体罚学生吗?因此,鱼熊所谓的“强行执法”“态度恶劣”,这是严格执法的一种表象,但鱼熊主观上认识错误和描述不准确,如果说这样的执法是恶劣的,那你就可以说对罪犯施行枪决或绞刑,是公安在行凶; 4、所谓的平等受尊重,是指在不违法的情形下,平等主体之间。一旦某人触犯法律,那就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这是不可能得到平等的,因为你过错在先做了违法之事,破坏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所以当然要承受公权力对你制约和惩罚,社会的利益才能达到平衡,一个违法者要求与不违法者享受同等待遇,这不是一个笑话吗 5、城管去多少人执法,与你何干,只要去再多的人不越权执法(没伤害人身等),这没有不可以的。或许是你们太强势,他们才去那多人。7月11日那天没发生肢体冲突吧,而你却说成“村民无力反抗,喻某无奈只能忍辱妥协”,城管又没动手打人,你要反抗什么!你所谓的反抗是抗法吗!“喻某无奈”,无奈什么!喻某本意就不打算停建,迫于顽抗不过才无奈对吧!“忍辱妥协”,对于只顾自身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的人,这的确是一种“侮辱”,告诉你,国家对于违法是不可以“妥协”的,城管一旦答应妥协不管,那他本身就是违法,国家不会答应,法律不会答应,人民更不会答应!
鱼熊说:“7月13日上午,喻某(3人)无力再建,准备收拾钢筋、泥土等建筑材料,查看损失情况,城管看喻某等人在收拾东西,以为喻某准备重建,于是上前理论,城管态度恶劣,上前强行进行了制止,并拍摄视频,忙向大队报告。下午3时,规划执法大队组织15-20人到现场强行执法,城管人数众多 , 强行拆除喻某之前所建,打砸建筑工具”。
7月13日“喻某等人在收拾东西,城管以为喻某准备重建”,什么叫城管“以为”,7月11日发生的事情,7月13日你还在收拾东西!是粮仓码头要搬运两天两夜吗?相反,你上传的图片充分证明了工地丝毫没有收拾停建的迹象,别认为城管都是猪,只你聪明啊!城管第二次执法,拆除违建、“打砸”建筑工具也是合法的,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取缔,取缔就是捣毁,懂不。那天去了15—20人,我说幸亏去了这多人,不然他们会被你们打死。
鱼熊说:7月15日下午,喻某整理别强拆的钢筋、泥土等收拾完毕,规划执法大队巡查人员组织40-60余人到现场,并再次威胁喻某等人 ,喻某亲属无奈只能与城管协商,协商不和,城管人数总多,强行殴打喻某只有(3人)无力反抗一亲属导致喻某家属入院。此事在江家林当地影响较坏,希望有关领导重视,以此为界,以后执法方便,为公民利益考虑。
直到7月15日这事还未了结,看来这家还真难缠,说还在“收拾”钢筋、泥土!是不是城管不在时就去睡觉,在时便开始收拾东西啊,还有,你既然说都收拾完毕了,那请问城管在威胁你什么?你又在找城管协商什么呢?是不是不答应你续建才叫协商不和?你现在不仅是把城管人当妥子,还把论坛的人当妥子了。。。非得城管动用40—60人才能制止违建行为,你家势力真不弱啊!一座违章建筑非要耗费国家这大管理成本,你还好意思在喊冤,做贼的喊捉贼是谁影响较坏?这事的确希望有关领导重视,都来看看某些人的嘴脸!现在是提倡执法便民,但这里的“便”是便于合法行为,“民”指的是良民,也是要求执法为公民利益,但这里的“利益”是指合法利益;如果执法为了公民非法利益,且不真成了笑话!
关于打人之事,打没打人,谁打了谁,或者说谁先动手?又是不是自卫?本人不在现场,也没看视频,不予评论,本文仅对鱼熊坛友贴子上的文字予以评述,事情客观情况究竟是怎样,全由公检法机关调查认定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