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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武穴市交警大队决定对堤顶路面实行机动车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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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10: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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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保护我市市民在长江干堤上休闲活动的人身安全,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加强长江干堤堤顶混凝土路面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武穴市长江干堤顶混凝土路面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武穴市交警大队决定对我市长江干堤河道堤防管理处至横坝儿段堤顶路面实行机动车禁行,请各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注意行车安全,对堤顶路面上的拦车墩、警示牌等禁行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河道专门管理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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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11: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早就该禁机动车上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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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13: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交警决定叫好,武穴难得的一块散步地方
尤其是晚上,摩托车电动车横冲直闯,老人小孩最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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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13: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都不能在坝顶上行驶。纯粹只能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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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17: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好事了,晚上散步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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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17: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堤坝上黑灯瞎火的,小孩子、老人蛮多,机动车横冲直撞是危险!交警这措施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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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18: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不过赶紧把江滩这块景观做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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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21: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这样了,摩托车最好也不允许,每个危险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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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21: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大队一把做了一件正经事。{: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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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20: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武穴交警这几年还是可以,在做事。大金到官桥装了红绿灯,警示灯事故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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