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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一议] 公安此案吵翻天。此案是对是错?大家议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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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5: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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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9 1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此案吵翻天。此案是对是错?大家议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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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9 15: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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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6: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议一议?不知道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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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9: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王莉
来信时间:  2013-5-30 21:15:34
来信主题:  关于武穴市公安局民警江燕放高利贷、私吞利息拒不认帐及唆使前夫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反映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吴书记,您好!
  我在武穴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班,住在我弟弟家。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武穴市公安局民警江燕和前夫方晓东身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先后7次到我弟弟家、武穴市行政服务中心行凶、闹事、威胁、恐吓,使我有班不能上,有家不敢出,有事不能做,严重影响了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的生活、工作,性质极其恶劣。2013年5月16日,武穴市公安局龙谭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方晓东五天后,5月21日上午,方晓东放出,江燕继续唆使方晓东上门威胁我人身安全,影响我正常工作、生活,现将相关事情经过叙述如下:
      一、身为公安民警违法放贷,私吞利息拒不认帐,要求法院再次计息,实为诈骗
          武穴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民警江燕,先后放贷给我前夫四次,利息从起初月息三分涨到月息五分,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他人担保,或者合伙欺诈情况下产生的,性质极其恶劣。2012年10月,江燕将我告上武穴市法院,我才知道,前夫第一次借款是2010年3月刘志雄介绍,商业大楼李必新担保十万元,月息三分,直到2011年才还清。第二次借款2010年10月23日借贷十五万元,利用我当时在家里保胎,江燕和她前夫方晓东(武穴市工商局上班)跑到我父母家,叫我打借条,谎称他们和前夫是好朋友不要息,打个借条只是个手续,没事放心。于是,我在被他们合伙欺瞒的情况下,写了借条。随后,他们和前夫一起到银行拿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借条之外写了一张证明条,说那十五万借款月息三分五,每月22日之前付清。我直到武穴法院开庭后,才看到这张证明条,以前一直不知道此事,实属恶意串通,证明条无效。2010年10月到2012年8月,前夫李海军一直在按时支付江燕利息十几万。现江燕因前夫未按时支付2012年10月的利息将我起诉到法院,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利息的目的,江燕隐瞒事实真相,谎称前夫从未支付过利息,要求法院重新计息,想再次骗取高额利息,其性质实为诈骗。
      二、为获个人利益,不择手段与我前夫共谋,骗取我的签字借据,使我限入债台高筑
        江燕借给我前夫十五万元,要求我在借据上签字,遭到我拒绝,江燕谎称没事,只是借给前夫周转十几天,需要履行个手续,说她和前夫是好朋友不要利息,但要我签字担保。江燕在明知我前夫赌博,仍放高利贷给我前夫,从2010年3月至2012年9月,江燕已获取利息高达十几万元,现我前夫已债台高筑,无力偿还。如果江燕当初借钱给我前夫时,如实向我说明借款用途和支付的高利贷,我一定会制止我前夫的借款行为,不会出具借据。现江燕起诉到法院,要求我承担共同债务,使我的家庭陷入困境,我现如今只有住在父母家靠父母救济。
      三、身为公安民警,私闯民宅,威胁、恐吓我年迈父母,严重扰乱我的家庭生活
        2012年10月12日20时40分,江燕和她丈夫方晓冬来到我父母家,威胁、恐吓,扬言称如果我不还钱,就扒了你们的皮,砍了你们的头,不用他自己动手,叫社会上的人来打。当时我反问他,上面写了还款时限为半年,也就是2011年4月23日,是你们叫我写的,为什么不来找我,他说:“每月利息都按时付了,找你干什么,你签了字还怕你跑了。”2012年10月14日晚上,江燕和其丈夫再次找上门来,对我说:“叫人叫醒打,我马上到法院起诉,如果有钱就还了,免得你们雪上加霜,还要出起诉费。”并威胁父母说:“你忍心看你女儿受逼,你们家几套房子,卖一套,或银行抵押把钱还给我们。”我父母说:“那不可能的事,有什么事你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随后我父母说现在不早了,你们回去吧,方晓冬马上拍桌子,说:“你还想赶我走,你们家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我是道上混的,也不打听打听,我有好多徒弟,还不用我亲身动手。”面对这两个无赖,我们拨打110报警,这事才暂时平息。他们曾扬言找人打我,我父母天天为我担心,妈妈身体本来不好,三叉神经经不起刺激,又旧病复发,病倒了。2013年5月15日22时11分,方晓东受江燕唆使跑到我弟弟家用铁锤砸门,当时我一个人住在我弟弟家,父母和女儿都在武汉,当时打110报警,我父母打电话找楼上的邻居下来劝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门锁打坏了,导致门打不开,锁都打掉了,只有锁心在里面,情况万分危急,龙潭派出所鉴于方晓东行为极其恶劣,依法行政拘留方晓东五天。2013年5月21日10时25分,方晓东又到我弟弟家砸门,用脚猛踢大门,我再次拨打110出警,才离开。
      四、身穿警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厅威胁、恐吓、侮辱、谩骂,违背党纪国法,严重损坏国家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的光辉形象
        2012年12月6日15时30分左右,江燕身穿警服,到我上班的武穴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厅威胁、恐吓、侮辱、谩骂我,说:“不要脸,借我钱不还,还坐在这儿像没事一样,我让你每天不得安身。”随后,江燕打电话她前夫方晓冬,方晓东在电话里说,叫她打我几耳光。行政服务中心是武穴各单位的窗口,当时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的人多,在众目睽睽之下,我遭受江燕的侮辱,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2013年5月22日7时55分,方晓东再次到武穴市行政服务中心,问我单位的同事我在哪个座位,上下班时间,直到8点20分钟才离开,单位同事打电话叫我注意安全,江燕的前夫来了。当时,我女儿生病,我请事假在家,否则方晓东又会在行政服务中心闹事,影响我的正常工作,扰乱了行政服务中心正常办公秩序。
     五、雇凶带铁锤砸门,企图入室行凶杀人,杀人未遂,性质恶劣,请求予以严惩
        2013年5月15日22时11分,江燕叫来前夫方晓东用铁锤砸我弟弟家大门,当时我一个人住在弟弟家,对他说:“我已经睡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他一个劲地用铁锤砸门,长达半个小时,把大门砸得面目全非,门锁砸坏,只剩一个锁心在里面,如果不是楼上邻居及时赶到,方晓东就会破门而入,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拨打110,民警出警后,方晓东才离开。第二天早上,方晓东再次来到我弟弟家,在门上、四周墙壁上用红油漆喷上“不还钱就要我死”等威胁话,威胁家人的人身安全。16日13时40分,方晓东又来到我弟弟家,再次用脚猛踹大门,我再次报警,楼上楼下邻居赶来制止,方晓东才罢休,一天行凶三次,简直目无法纪,极度嚣张、猖狂。方晓东被龙潭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五天,还扬言要打我及我的父母。江燕唆使方晓东带铁锤砸门,企图入室行凶及喷涂大字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已触及法律和社会的底线,影响极其恶劣。
  江燕身为公务员、人民警察,放高利贷、采取欺骗手段获取、侵吞高利息,知法犯法,唆使前夫出面逼债,私闯民宅,采取威胁、恐吓、谩骂等方式威胁人身安全,影响我正常工作、生活,严重损坏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形象。江燕的所作所为,既不讲做人的良知,也不讲为警的职业道德,更不讲党性国法,是混在武穴公安机关的“老鼠屎”,是人民警察中的“废渣”,抹黑了湖北警察形象。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向各级执法机关提起控告,公开揭露江燕这种大丑陋。如果这种人不得到应有的处理,只会更败坏湖北人民警察和武穴公安的形象,使事态更加恶化。
      综上所述,我本人提出以下要求:
      1.武穴公安局对民警江燕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
      2.对方晓东屡教不改,多次到私人住宅、办公场所影响个人工作、生活,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杜绝恶人的进一步行凶;
      3.方晓东砸门案件,要及时进行赔偿,清理墙壁上喷涂的威胁、恐吓的语句,消除影响;
      4.江燕既然已就债务起诉到法院,就应当相信法律,如实说明还息情况,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债务问题;
      5.龙潭派出所作为治安管理的一线,应当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之责,对江燕、方晓东之流,要用足法律,措施跟上,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居民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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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9: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信时间:  2013-6-8 10:25:05

回信内容:   
      王莉同志:
      你好!
      你反映青林派出所民警江燕唆使丈夫方晓东到王莉家中打砸防盗门,导致个人安全受到威胁等问题,我们转交了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专班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江燕,女,生于1973年1月29日,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武穴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民警,三级警督警衔。
     二、举报内容
        1、江燕唆使丈夫方晓东到王莉家打砸防盗门,威胁他人安全。
        2 、查处江燕违法违规行为。
    三、 调查核实情况
          2010年10月23日上午,江燕与丈夫方晓东到武穴规划局宿舍王莉家,王莉与其丈夫李海军欲向江燕借款15万元用于做生意周转金(李海军当时任长虹彩电集团驻武穴业务员)。经双方同意,借款15万元人民币,月息3分5厘。由于李海军是四川人,在武穴没有任何财产,经双方商定,由李海军妻子王莉打了一张借条,内容是:“今借到江燕人民币15万元,还款时间为半年,月息3.5分。”打完借条后,李海军、江燕、方晓东到武穴建行办理现金转账手续。从此,李海军一直本金未还,利息仅付了半年(从2010年10月23日至2011年4月22日)。
         为了讨要这笔借款,江燕找了王莉三次讨债均未果。第一次是2012年9月的一天晚上,江燕听社会上有人讲,王莉与丈夫李海军离了婚,她怕这笔借款会落空,于是到王莉家核实情况,王莉反映自己确实离婚了,并称:“这笔借款你向李海军讨要,不与我相关。”江听后,很不是滋味,就离开了。第二次是2012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江燕到王莉家上门告知,如果不还借款,准备到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手段要回借款,起诉费由败诉人承担。王莉说:“你要起诉就起诉,我奉陪!”2012年10月20日,武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此案,并作了相关调查。第三次是2012年10月底的一天下午,江燕到武穴市行政服务中心找王莉讨要借款,双方发生了争吵,江燕骂王莉“欠别人钱不还,不要脸!”
          2013年5月15日、16日,方晓东到王莉家讨要借款,遭到了王莉及家人拒绝。一气之下,方晓东用铁锤砸坏了王莉家的防盗门后逃离现场(损失价值约1500元)。龙潭派出所受理此案后,办案民警陈刚通知江燕劝其丈夫方晓东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方晓东到所后,承认方法不当,行为过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方晓东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拘留所执行完毕。
          综上所述,江燕在讨要借款过程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更没有唆使丈夫方晓东采取非法手段讨债。尽管如此,我们对江燕进行了警示谈话,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讨要借款,不得采取非法手段,但利息过高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5月13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下达(2012)鄂武穴民初字第02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海军、王莉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江燕借款144750元,限李海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江燕借款144750元的利息。
          谢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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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9: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王莉
来信时间:  2013-6-11 23:06:03
来信主题:  关于公安干警江燕放高利贷、赖利息及唆使他人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反映(二)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吴书记:您好!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能给我回信,但对于公安局的回复,我已经看到,非常失望!公开的欺骗市委书记,根本没有进行调查了解,编造谎言,歪曲事实,包庇下属。我在行政服务中心上班,工龄二十年了,一个人的人品是怎样的,到单位可以调查。
     江燕是公安干警。2010年前夫向她借钱,因为前夫是外地人,她要我担保打条。知道我不同意借高利贷,她同我前夫一起来欺骗我,说他们是好朋友,不要利息,周转十几天就还,没事。所以法院的借条上是没有约定利息的,也没有写明借款用途,但背后交钱我前夫的时候,却叫前夫单独打了一张证明条,上面写明利息是月息三分五,每月二十二号付清,这事到法院我才知道,纯属欺骗。我从前催前夫还钱,他说:“钱还了,条子撕了,叫我放心。”事后,多次遇到他们,也没有提钱的事,还一团和气,说说笑笑。直到2012年10月12号晚上八点四十分江燕一人来我家,进门就问:“你们关系怎样?”我是个诚实的人,从来不说假话就实话实说:“我们离婚了。”她一听慌了,连忙打电话介绍人刘志雄说:“你还欺骗燕姐,你说他们关系好,他们离婚。”于是又打电话方晓东:“小方快来,他们离婚了。”方晓东根本不知道我现在的住处(弟弟家),江燕在窗户旁边打电话告诉他几楼。方晓东进门态度就不好,我问他们:“为什么两年不来,离婚后才来。”方晓东说:“我每月得了利息,我找你干什么,还怕你跑了?我当时就留了心眼,叫你签字,万一他跑了,你还有单位。”还说:“2012年8月份又借了十万元他。那是他一个人签的字,我不找你。”我说:“我当时问他,他说钱还了,借条撕了。”方晓东还告诉我:“这钱你签的字,你要还,不还,就砍你头,扒你的皮,我自己不动手,我叫人来打。我是社会上混的,有好多徒弟。”于是在我家大吵大闹。我女儿当时才一岁六个月,吓得直哭,我弟弟是公安干警在外地上班,我父母只我一个子女在身边,对这种无耻之徒,我父母当时说:“既然这样,只有通过法律才能解决。”他们晚上赖到十点四十分才走。接着隔了一天2012年10月14号晚上八点四十分江燕和方晓东两人又来了,江燕说:“叫人叫醒打,我明天起诉了,免得你雪上加霜,起诉费3300元。”我说:“你起诉吧,我家里钱都被他拿去赌了,我也没办法。”方晓东当时在我家又拍桌子,又破口大骂:“你父母家几套房子,卖套还钱,别人一套房都卖了,不还,就砍了你的头,扒了你的皮。”我父母说:“那不可能,又不是我的儿子赌博输了,上次那个刘志雄挺好的,来问了情况就走了,不像你们这样?”江燕说:“还说刘志雄,就是他把你老公害了,带他去打大牌,赌大博。”我说:“一晚上输多少?”方晓东说:“一晚上输几万,还在保险公司那边打。”到了九点多钟,我女儿在吵要睡了,我爸说:“时间不早了,你们回去吧。”方晓东马上翻脸说:“你们家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赶我走?我让你们一家不能团圆。天天不得安身。”对这个无赖,我只好打110报警。警察来到我家,看到是他们单位的同事,也不好过问就走了,也没取笔录。警察走后,方晓东到十点四十五分才走。接着2012年11月5号接到法院传票,2012年12月7日上午8点30分开庭。

        2012年12月6日下午三点四十分,江燕穿着警服,手拿香飘飘饮料来到武穴市行政服务中心,叫我出去一下。我说:“明天就要开庭了,有什么事明天开庭说吧。”她当时就破口大骂说:“不要脸的,坐在这儿像没事一样,欠我的钱不还,我让你处处不得安身。”在这种情况下,我非常冷静,冷冷的说:“谁欠你的钱?你设计陷害人,相信有说理的地方,我可以到纪委反映,不相信没人管你?把我家都害惨了。”当时有人报警,警察来了,她走了。
2013年5月15号晚上十点多,据门卫在派出所作笔录叙述,那天方晓东十点多来,问他找谁?他说找我,而且还谎称是我同学,门卫当时没在意,只感到他面熟,后来才回想起来,这个人以前来过,当时也是110出警的,听那些警察私下说是他们单位的同事,不好处理,只有局里处理。当时方晓东砸门,我听到声音不对,就对他说:“我睡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他不听劝阻,使劲砸门,当晚我一人在家,家里人都在到武汉去了。只好报警求助。

        当时情况非常危及,锁都砸掉了,只剩下锁心,方某直到警察来才溜走。楼上邻居听到声音前来劝阻,都可以为我作证。如果不是邻居下来,他拿着铁锤进来,会是什么样的后果我都不敢想。紧接着第二天早上,门锁砸坏了,变形了开不了门,我又拨打110报警,门开了才发现,楼道墙壁用红漆刷满讨债标语“赖债还钱死”的字样。到中午一点四十分又到这里用脚踹门,我父母从武汉赶回来了,当时正好在家,门锁及时修好,连忙报警,整栋楼的人都被吓出来了,个个气愤不已,这种人还有没王法,一天搞三次?到底欠谁的钱?借条上明明写的是江燕的名字,况且法院正在判决当中,根本不允许这么做,这种事法院也是第一次遇到,法院也感到气愤,个个像他这样,还要法院干什么呢?龙潭派出所看到这样,才对方晓东拘留五天,结果放出来当天5月21号,早上十点二十五分又继续来我家砸门,我又接着报警。5月22号、23号方晓东又到行政服务中心守着我想闹事,当时因为女儿生病,受他21日砸门惊吓女儿高烧不退,请了事假。否则又闹得报警收场。

        这种人身为公务员、,却完全不顾党纪国法,胡作非为,在法院欺骗法官,不肯承认利息,说一分钱利息也没给,结果拿了证据也只承认半年,我的录音清楚说明利息一直是付了的,共计了十九个月(2010年10月22号到2012年7月)算起来有110250.00万元利息,为什么法院不采信呢?还判144750.00元利息。还说是共同债务,赌债是共同债务吗?为此我将到中院上诉,讨回一个公道。

        对于江燕及方晓东的行为,平常只有在电视剧中才能看到,没想到发生在我身上,还是中共党员,没有一点道德良知,做这伤天害理的事,借钱他人赌博,现在居然连市委书记也敢欺骗,还有什么事不能做的呢?我们百姓只想过平静的日子,现在被他们逼得无路可走,只有上访了,把砸门图片、法院的起诉书、判决书及相关证据都带上,把整件事的真相揭露出来,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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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9: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信时间:  2013-6-13 9:10:35

回信内容:   
王莉同志:
  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公安干警江燕放高利贷、赖利息及唆使他人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我们已责成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具体结果已在2013年6月8日做了回复,请注意查看。
  谢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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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9: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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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7 20: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好说,我们都是局外人。不了解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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