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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已回复】公房被征收,职工被侵权,渎职犯罪,谁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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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0:51:0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根据国家最新的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依照附录第六则规定你可以得到房屋8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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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1:04:43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公房使用权也具有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就应当受到民法保护。诉至法院是符合民法学原理和民法通则立法精神的。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只要打官司,不但可以讨回自己的公房,还能获得供电公司渎职侵权的国家赔偿!如果你向贪腐丑恶势力妥协的话,那就更助长了它们洵私枉法,恣意践踏法律公平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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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1:36:50 | 只看该作者

【重复发贴】只有认真调查,实事求是,才能客观公正,依法答复。

     只有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才能客观公正,依法答复。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电业公司顶风违纪,渎职侵权的行为是非常明显,无容置疑的。
     1.公房被征收:信息不公开,决策不透明,行为不公正。公司党委如何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我们不知道;依法进行资产处置后综合开发?我们也不知道;搬迁过程中,公司耐心细致做工作,尽量满足职工的合理要求?我们更不知道!
     2.职工被侵权:房被拆,权被侵,补偿搬迁没毫分。对待房屋被征收人,公司应当遵守《拆迁补偿条例》和《物权法》规定,依法对房屋被征收人做好补偿、安置,并保障被征收人享有居住回迁的权利。实事并非“得到了绝大多数职工的认同,并都在开发商处领取了搬迁费。”,公司的说词纯属夸大其词,其目的只有一个:瞒天过海!
     3.渎职谁问责:以言代权,权钱交易,问责谁担当!首先,利用闲置地产,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保值,要说是个双赢的好事。关键是我们的党委:会不会依法办事,主要结果是能不能依法办事。与电业公司相邻的计量分中心,是全省供电系统的优秀标杆单位。公司为创一流模范班组,先后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与人力,一个文明服务窗口的下属单位,获得殊荣后就立即变成开发的废墟!国企资产被恣意践踏,这种作为合法吗?另外,这废墟的上面还是职工的私房,没有经过职工讨论与民主协商,暗箱操作,以言代权,权钱交易,让优良资产与合法地产都变成为闲置地产,巧取豪夺,洵私枉法。如果进行开发也行,但前提只有一个: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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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11-16 11:55:36 | 只看该作者
如何顶风违纪? 并非私有财产的公家房子如何渎职侵权? 职工的合理要求标准是什么?
据我电力公司的朋友说那四层的房子住的基本是临时工,是不是这么个情况?
公家的房子给临时工临时住怎么就被楼主说成了是职工的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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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4-11-16 12:30:38 | 只看该作者
好了,机会来了

飞哥你等着吃药吧

我让你知道什么叫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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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4-11-16 12:50:43 | 只看该作者
龍門太子 发表于 2014-11-16 12:30
好了,机会来了

飞哥你等着吃药吧

就晓得盯着我,人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想把公家的房子据为己有昭然若揭,还想从中获得赔偿谋取个人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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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4:40:02 | 只看该作者
忘情飚飞 发表于 2014-11-16 11:55
如何顶风违纪? 并非私有财产的公家房子如何渎职侵权? 职工的合理要求标准是什么?
据我电力公司的朋友说 ...

朋友你不要闭着狗眼说瞎话呀,你在公司有朋友吗?去认真调研一下吧,你就会明白供电公司党委是如何渎职侵权,我们是不是零时工你就知道!作为网络打手,说这样不负责的话,真是可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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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4:51:57 | 只看该作者
忘情飚飞 发表于 2014-11-16 10:02
楼主有必要向广大网友一五一十的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楼主住的房子是不是电力公司的公家房子?是不是 ...


你真伟大呀,你是代表武穴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信访办、市供电公司的哪一方来向我们提出那么多的问题?你有能力解答还是有能力处理这件事情,如没这方面的资格,与你交谈等于浪费我们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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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5:02:24 | 只看该作者

【重复发贴】停止违法强拆 依法还我住房

停止违法强拆 依法还我住房

浏览:1205 回复:19
10月8 号,武穴供电公司和湖北金典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与被拆迁户签订任何赔偿协议,事前也不告知被拆迁户主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违法强暴拆房,使本楼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我们强烈要求:公司和开发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还我住房!依法对房屋被征收人做好补偿、安置,并保障被征收人享有居住回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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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网友 (171.43.5...)
2014/11/16 13:59:26
衷心感谢好心网友的支持和解答

 网友 (171.41.1...)
2014/11/16 11:08:40
只要打官司,不但可以讨回自己的公房,还能获得供电公司渎职侵权的国家赔偿!如果你向贪腐丑恶势力妥协的话,那就更助长了它们洵私枉法,恣意践踏法律公平的嚣张气焰!

 网友 (171.41.1...)
2014/11/16 11:08:07

既然公房使用权也具有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就应当受到民法保护。诉至法院是符合民法学原理和民法通则立法精神的。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网友 (59.172.1...)
2014/11/15 22:33:21
武穴电力还真是黑,负责这个拆迁的一二把手,我怕都要带走查查

 网友 (171.83.2...)
2014/11/15 19:01:34
楼主根据国家最新的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依照附录第六则规定你可以得到房屋80%的补偿。

 网友 (171.83.2...)
2014/11/15 17:41:40
二、公有房屋、储藏室等建筑物使用权(以下简称公房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公房使用权是我国传统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公房使用权人是国家机关或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因单位的分房行为而享有单位所有的一定面积的房屋使用权。从形式上看,公房使用权是一种房屋租赁权,即债权,因为职工在一般情况下要向单位交纳一定量的租金。但从内容上看,公房使用权这一债权,其实已异化成了物权。因为公房的使用权是长期的,甚至可以继承,使用权人可以长久居住,实际上已拥有了占有权和使用权。其次,公房租金非当事人约定,它远远低于市场价房租,或者由单位以房屋维修补贴形式返还给使用权人,甚至像本案情况一样直接明确由使用权人无偿使用。由此可见,使用权人实际上获得了永久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低租金或无租金的收益权。

    用益物权是从财产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他物权,是在他人的财物上设定的以占有、使用、收益为目的权利。其基本法律特征是:①它是以所有权的权能为内容而对所有权的行使有所限制的权利。②它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合同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对他人财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权。③它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权。④用益物权人依法取得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致使原所有人暂时或长期失去部分或全部职能。依前述,我国现阶段公房使用权基本符合以上特征。民法通则没有采用物权及用益物权的概念,只在第五章第一节规定了“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实际确定了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森林、山岭、草原、水面、滩涂、矿藏使用权等重要的用益物权制度。也就是说用益物权制度隐含在民法通则内。既然公房使用权也具有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就应当受到民法保护。诉至法院是符合民法学原理和民法通则立法精神的。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网友 (171.43.5...)
2014/11/13 9:34:57
我们呼吁省巡视组走进黄冈供电公司,倾听基层群众的申诉,对武穴供电公司党委班子顶风违法,严重违纪事件深入调查,认真处理,让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网友 (58.51.99...)
2014/11/12 23:19:55
建议黄冈市纪委、武穴市纪委立即对武穴市电业公司就老电力局开发问题中的环节(特别房产价值评佑、开发程序、钱权交易)等问题目介入调查考!!!

 网友 (58.51.99...)
2014/11/12 23:13:05
占地面积近万平米的老电力局开发,是一块油水极大的肥肉,是领导进行钱权交易的一块烫手山芋。上届领导在开发中因原张总等几位副总持反对票而未开发,张总在任职期间如愿以偿与房地产商达成开发协议,因而猫腻太大被双规!这块升值达亿元的地皮,只有24户职工宿舍,还舍不得给被拆迁户进行赔偿,而与开发商达成开发协议的电业公司其心是多么的黑啊!

 网友 (171.83.2...)
2014/11/12 21:22:29
强拆--拆掉了人心,违法--毁掉了安宁。他们就不管吗?

点评

行政审批,都得有法律依据,不是某个领导签了字,也不是开个常委会,也不是班子研究一下,便不是什么会议纪要.武穴把会议纪要当圣旨多年了,比宪法还牛.  发表于 2014-11-17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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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5:04:50 | 只看该作者
网友 (27.23.25...)
2014/11/12 13:20:41
到现在为止,武穴供电公司上下还有别有用心的人在为张继忠辟谣,喊冤,说他只有两万元的问题,是被麻城检察院冤屈了.他马上就要平反出狱,异地平调.

 网友 (27.23.25...)
2014/11/12 13:12:49
跑官买官,土地拆迁,进行利益链行贿,上到北京下到武穴.有人说:张继忠儿子的研究生,是花钱50千万买的,他反驳说:我有本事买呀,你能吗?

 网友 (27.23.25...)
2014/11/12 13:05:43
张继忠被带走,但他的团伙圈子还仍然逍遥法外!继续渎职犯罪,侵吞国有利益和职工利益!

 网友 (27.23.25...)
2014/11/12 13:03:10
要听见群众的呼声,还职工住房!

 网友 (171.43.5...)
2014/11/12 10:39:53
武穴市供电公司真牛B,公司原张继忠老总双规才七个月,难道......

 网友 (171.43.5...)
2014/11/12 10:32:37
支持,坚决支持楼主维权!严厉追究武穴市供电公司强行拆迁行为!

 网友 (116.209....)
2014/11/6 19:45:05
张继忠被带走才几个月,又开始拆了?

 网友 (219.140....)
2014/10/31 3:51:06
拆迁太肥了,他们想独吞

 网友 (219.140....)
2014/10/31 3:48:29
你们自己也要阻止他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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