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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已回复】武穴平安夜城市新街巡警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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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00:5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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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24日,本是个热闹平安的夜晚,街边 店门口到处摆摊卖平安果。男女之间为了祝福彼此平安,相互赠送苹果,寓意平平安安。就在这个人人希望平安的夜晚却发生了一件让人伤心  难过的事情……
       以下讲叙是本人的亲身经历,我有的朋友也劝我,事情过了就算了。但我天生就是一个倔脾气,如果人人遇到黑暗的不公事都是一笑而过,那这个社会怎么进步!

        事情是这样的:鄙人是做自媒体的,早就听说平安夜城龙潭商贸城有活动。作为一个合格的自媒体人肯定得去取取素材吧!人还真是多啊!不亚于武汉国贸,估计都是来看人的吧!
边走边拍,不巧,走到新街的时候迎面来了辆警车。(早就听说武汉平安夜会出现封路的情况,交警 巡警都会出动维护次序,没想到咱武穴也会有。感叹人就是爱凑热闹!)心想这画面是个反应咱大武穴进步的好素材啊!得拍一张!……………………谁知此时一个穿着警服开车的“头儿”走过来就吼:拍什么拍,谁叫你拍的!一手把手机抢过去。咱也是读过书的人,明白公众场所拍照自由啊!就回了句:拍照是我们的言论自由,拍照怎么啦!此时这个“头儿”就更凶啦!接着就是四五个“小弟”围过来,还动手押我人,有的还做出打人的动作。好汉不吃眼前亏,图片咱就让他删吧! 临走时后头瞄了下车牌号(鄂J0405),这不瞄不知道,一瞄吓一跳!那“头儿”开门下车,走过来凶了句:怎么,还记我车牌号!嗯是玩颠啦!后面“小弟”又是一哄而上,把我往车里拽,嘴里还念叨:今天不整整你,不知道我们是哪个部门(大概意思是这样)。俺被吓坏了,手抓住车门不让他们把俺拽进车里。周围人越来越多了,估计是怕事情闹大,把我放了。 本想事情就这样玩了,……   在我被拽的时候,旁边有个年轻人也在用手机拍照,被他们看到了。剧情重演,拍照者又是被“围攻”,趁乱,咱连忙拿出手机偷拍两张。听说那人被打了一巴掌,唉!估计是脾气比我还倔吧!
                           

冒打的风险偷拍的两张图片,希望看到此贴在场的人提供更多图片。

点评

公共场所随机拍照很正常,谁让你对他进行特写,别人肯定烦,当时他还忙,更烦,非要讲个明白,根本就是你的技术水平问题了。  发表于 2014-12-2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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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
发表于 2014-12-25 14:13:0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对肖像权的理解可能有些偏差,至少不是你所说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拍照那是你的自由,这是绝对不对的,不信,你到大街上拍美女,你看她男朋友砸你相机扇你两耳光不~
我们通常所说的肖像权,包含的是肖像的制作权(拍照摄影等)、肖像的使用权(发表传播等)和利益的维护权三个内容,因此,不能说因为不传播利用,仅收藏自我欣赏,就不侵权,这是对他人肖像私有权利的狭义理解。只是,往往未经许可被他人善意使用或没有损害利益,权利人没去追究罢了。。。
通过楼主事件的描述,起因还是你先拍照而引发,涉事人发现后就上前怒吼和加以制止,你不服还“强拍有理”。。。就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根据肖像权的属性,你即使拍了后不违法使用,首先未经允许擅自拍摄他人就是不对的,况且涉事人还当场拒绝阻拦了,在对方不知明你将会怎么使用的情况下,上前干扰阻止也是其维护权益的一种表现,很正常不过。事情的恶化,是你不听劝阻还记下牌号,看来你真的有些动机不纯~,至少可以这么认定你:是你自己对某些事物的错误认识又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性动作,才一步步升级。
或许有人说,肖像权的保护也不是绝对保护,的确如此,如明星演唱会、新闻发布会等特定场所和特定的人,不受此限制,虽然我国民法还没有对此有明确规定,按照国际惯例和司法实践,特定情况是指为社会需要的公益性、为本人利益的寻人启事、新闻性的记者报道、和特定的公众活动等。
当然,作为当事人的警察,在对待和处理这件事上,也有不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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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作为一个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肖像权是不受保护的。  发表于 2014-12-2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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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
发表于 2014-12-25 16:36:23 |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武穴市公安局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12月24日晚,武穴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为维护城区治安秩序,于晚上10:00左右在城市新街进行巡逻。期间,城市新街人流量较大,工作任务较重,有一名游客对正在巡逻的警察警车进行拍照。巡警对该游客进行劝导并删除了相关照片,引起了该游客不满。针对这一情况,市公安局对该名警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感谢广大市民对公安工作的关心。

                                      武穴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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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的警民关系很紧张! 110就要这样骂报警的人,这样没有人报警,我市公安任务出色完成了!  发表于 2014-12-26 09:54
请问公安局:法律哪一条禁止对巡逻的警车拍照?  发表于 2014-12-26 08:33
110接警的女人态度非常不好,有人管吗?让得有一次打110,那女的回答是:你以为你是领导,以为110是你家开的,你叫出警就出警?  发表于 2014-12-25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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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4:37:43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两位法肓啊,怎么说你们

1、公共场所拍照在哪个国家都不犯法(除了朝鲜),犯法的是不经人家许可而公开发表

2、警察如果认为有侵权行为,你可以告啊,不是依法治国吗。他们不带头用法律维权,还玩暴力,完全是知法犯法。

3、楼主可以告他们,就凭那几张照片,可以扒了他们的狗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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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里上班?我拿个相机,顶着拍你玩,好不好?  发表于 2014-12-26 12:00
一直支持“龙门太子”,“鹏程万里”, 看问题犀利,到位且接地气,不想有些人TM一直在维护某些单位和人,自己不知道就扯淡,很少有扯到点子上的。  发表于 2014-12-2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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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06:11: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4-12-25 14:38
请回头看你这贴第一楼的第三张照片,那个带眼镜的男生面孔是不是清醒,你车牌号都公布了,还没有动机?!

如果楼主没说假话,你要搞清楚,是公职人员暴力执法了,他才无奈的依靠社会舆论公布车牌号呀!这是正常的维权却被你误认定侵犯武穴警车的肖像权,真逗啊!每天电视新闻等画面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不知情的进入电视萤屏,照你这么看,记者、电视台都侵权啦!被莫名上电视的人都可以冲进电视台暴力那个啥的… 。还是前面有个坛友回复的心中没鬼不怕鬼敲门吧!换句话说,楼主若是在拍人民警察开警车正在解救人质或者正在惩治邪恶势力的场面,那侵权吗?我怕是个个都抢着想上镜,还怪楼主不给他个特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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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0:52:46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爆料和监督。这社会需要勇敢的人,假如大家都踊跃爆料,丑恶现象肯定会越来越少,社会也会越来越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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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千万要分清歪曲是非胡说的爆料  发表于 2015-1-1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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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7:12:05 | 只看该作者
厚土 发表于 2014-12-25 16:36
网友你好!
  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武穴市公安局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4 ...

不要有理的儿子总是自家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相信楼主再浑也不会和公安人结冤的,如果当时执法人员真的好言相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估计不会有这结果的,后话就不用多说了,想必厚土同志你也会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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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14:34:42 | 只看该作者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4-12-25 14:13
楼主,你对肖像权的理解可能有些偏差,至少不是你所说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拍照那是你的自由,这是绝对不对的, ...

第一,我没有对他人拍,没有拍他人,也不想拍他人。所以这里面没有什么肖像权的问题;第二,涉事人发现后就上前怒吼和加以制止,我并没有继续拍,也不存在“强拍”。第三,我离开的时候回头看车牌号,被你理解成动机不纯,我觉得蛮可笑!明明是一个维权的方法!设想,如果当时现场是车祸现场或其他刑事案件(假设),我想作为一个正常人第一反应应该是记住车牌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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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13:22:57 | 只看该作者
本是同根生,照相也受气!



有图有真相!期待更多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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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09:55:0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他们是在办公时间到广场玩(吃饭、唱歌),刚好被你看到了,然后做贼心虚,和你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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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2-25 07:27: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警察的职责是什么?难道说不是保护老百姓平安吗?可这平安夜不平安,还是警察挑的事,唉,什么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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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2-25 07:32:23 | 只看该作者
恭喜楼主过了个激情的平安夜

其实你不知道,这是龙潭有意安排的节日活动,这不,宣传效果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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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2-25 08:24:07 | 只看该作者
武穴平安夜不平安,警察保安不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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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2-25 08:27: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在公共场合拍个照片为什么不让拍,那些警察什么素质!难道这就是武穴警察形象吗?假如警察当时在文明执法也不怕群众拍照啊!如果楼主所说属实,有关部门还真要调查一下,别人那些“流氓警察”玷污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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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12-25 08:32: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又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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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12-25 08:36:07 | 只看该作者
一伢 发表于 2014-12-25 07:27
警察的职责是什么?难道说不是保护老百姓平安吗?可这平安夜不平安,还是警察挑的事,唉,什么世道啊?

我昨晚看到警察在新街里边巡视,感觉武穴也进步好多了,准备点赞的,看来真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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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12-25 08:40:32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公安能出面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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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12-25 08:54:5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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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12-25 09:01:50 | 只看该作者
昨晚街上警察还是蛮多的,消防也是待命。为了百姓安宁,看得出还是蛮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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