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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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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长篇小说《朋友》(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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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6:2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一章    梓  君
  花湖在楚州的西北方,在楚州去舒城的路上行个十来里,有个叫关口的小镇,往西拐入另一条路再行个十来里,便到了花湖。去花湖的路虽然不宽,但因为这一大片全是平原地区,道路也算平整,路面也是砂子路。砂子路相比泥巴路还是好多了。
  花湖得名于境内的一个湖,湖即叫花湖。花湖以前是个农场,后来改制了才成为楚阳的一个乡。平原种稻,也种棉花和小麦,本是富饶之地,却因为常常闹出水灾,财产三两年一淹,不怕你不穷。偏偏花湖这地方很养人,村落很多,也很大,水灾虽常发,花湖人仍要守着这块富土,生衍繁息,有与大自然斗争到底的决心。
  乡政府所在地叫花街,据传说,这附近栽过许多桃花,有十里桃花一片红的景致,而称花街。花街有两条小街,成十字型分布,关口到花街的路到了花街就由砂子路变成了柏油路,不过,之后又演变成去乡下的泥巴路。这里的居民说富不富,说穷不穷,毕竟也算得个小街上的人,比下面村里人无疑要好一些。花街也有种桃花的人家,像楚州院前院后栽些竹子那样,只是街本不大,显得零零落落,不引人注目,更何况这时也不是桃花盛开的季节。到了春天,花街倒也是漂漂亮亮的。
  花街的民居无一例外,都是墙角彻得高高的,门坎儿也高高的,多是些红砖平房,也有不少楼房,参差形成小街的别致。花街各机关多在街上散落,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什么政府、公安、法庭、工商、税务、财政等等,一概囊括。机关都是楼房,且一律贴了白色的瓷砖,跟民居形成红白反差,醒目得很;因为也是花街的一面面招牌,挂在门外的牌子一律十分醒目。花湖乡卫生院在一条横街上,对面是乡初级中学。
  花湖卫生院也有一个院子。院里的前头一侧可以看到正在建新房子,大概是门诊部。老门诊部在另一侧,是栋二层的小楼,里面的设施很破旧,而且采光也不是很好,很阴暗,还有些受潮。住院部则在后面一排,是栋三层楼房,但第三层是后来加上去的,房子看上去没加修饰,因此显出几分老态。住院部与门诊部之间有一竖排的平房,是几间养猪的猪栏和供职工也供病人的小食堂。职工们则住在住院部的三楼和门诊部的二楼。因为职工本身就不多,有些职工还在花街自己做了房屋,倒也没有出现住房过度紧张的问题。梓君就一个人有一间小房,在住院部的三楼。
  卫生院的院子里有两大块空地。一块在住院部与老门诊部之间,作了简易的篮球场,球架上的木板已被雨水淋烂了,缺了一块,而且篮圈儿已有一只是半挂在空中,要死不活的。场地自然没有铺水泥,但地面很硬,不至于雨天成了烂泥塘,也就有个活动手脚的地方。这里的人已习惯了这样环境,并极具创造力。每到下午下了班,这里一半打篮球,另一半则打羽毛球、踢毽子,还有年轻人把排球当足球在这里操练一番。另一块空地则是职工们的菜园。本来,这菜园是集体的,栽些红薯和白菜萝卜什么的喂猪,也可以为小食堂提供些蔬菜。但在职工们的努力争取下,菜园改变了主人,分化为几十份,每个职工只要愿意找些事做都可以免费分得一块。职工们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一得闲来,便可看到他们挑着水或是肥料在菜园里料理着那些绿色的小生命。梓君也在今年分了一块大约两个平方的地,他插栽了两株桃树,竟活了,如今已有半岁。小桃树虽然很矮小,也光秃秃的,像个害羞的小孩子,但毕竟是个活着的生命,也让梓君爱惜得很。
  梓君是在门诊部的大药房里上班。说是大药房,只是相比于住院部的小药房,其实并不大,只有两间很小的房子,一间中药房,一间西药房。小药房更小,只有半截小房子。大药房原来只有两个人,梓君来了之后,成了三个人。另外两个人一个姓曹,一个姓熊,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们对梓君很客气,大概因为他平常话不多人也很老实,所以也不至于有什么矛盾。再说,梓君还是花湖卫生院有史以来第一个正规药剂师。
  药房在医院里还能算个不错的科室,偶尔可以得点滋补药的好处。梓君不知道也不关心这些。他每天除了给病人发发药,就在药房里坐着,也不到处逛,而串科室是乡镇医院早已形成的习俗。由于病人不是很多,他的空闲也就很多,他全用在了构思旋律上。有时忽来灵感,就立即拿张废纸片记下来。这些嗜好除了药房两个同事见怪不怪之外,并无多少人知道,还只当他是有点毛病儿,在那里发着傻。就算他不小心唱出声来,别人听到,也只是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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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6:45 | 只看该作者
  他的房间里有一幅安生的字:君子之交淡如水,是安生刚上班时送给他的。在字的旁边挂了一幅画,画的是高山流水,上面写了二字:知音。画是他自己作的,字也是安生的。床头的墙上挂着一支长箫。整个房间虽很小,又很陈旧,布置得却很有条理、整洁而明秀。床头的桌子上,有一排书,以及一台“燕舞”牌录音机。这台录音机是他的宝贝儿,上面还搭了一块白花布。桌子的旁边有一只书架,是木质的没有玻璃窗的那种。上面摆放着整齐的书籍,以及令人眼花缭乱的磁带。磁带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有歌儿也有曲儿,有古典的也有现代的,有民歌儿也有流行音乐;有西方演奏家用吉它、小提琴、钢琴、萨克斯等乐器演奏的作品,也有中国演奏家用二胡、笛子、萧、古筝、琵琶、杨琴等乐器演奏的作品;有西方的歌剧,也有中国的地方戏像黄梅戏、京剧、秦腔、越剧等等。还有一些空磁带,录制的是自己制作的新歌。所有的磁带加在一起至少在一百盒以上,以他的那点工资购置这些大都是正版的磁带,可想而知他的痴迷。安生每次来到这里,都说是走进了音乐的天堂,必要过足音乐瘾,因为他还没有一台录音机。安生也喜欢买磁带,买了新磁带如送人,除了给春云,就送给了梓君。
  梓君把他的每一本书都编了号,每一盒磁带也是如此,这些都是他的命根儿。他的全部家当也在这里,安生曾见过他为了买书和磁带,整整吃了一个星期的馒头,更是对他敬佩惊叹。安生曾笑自己是个痴人,想不到梓君比他更痴,免不了一番感慨。
  天下痴人大凡有三类,一则痴物,二则痴情,三则痴心。自古痴物者众,有痴钱财,有痴稀物,有痴书画,以物为重,是有求的,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痴情可因物生情,也可因人生情,以情为重,是矣比痴物进了一步。痴心则有由情入心,化为万物,即物我皆空,物即我,我即物,皆痴得有无皆非,是更高的境界了,能如此者人间稀有。人有痴情,情可激人心志,亦可乱人心志。心志被激则使人精神焕然,助人有所成;反之则可走火入魔,疯疯颠颠,毁于一旦,这是痴情人的苦处。梓君也算得个痴情人,能怡然自得,自然实属不易。
  梓君在花湖几乎没有朋友,下班后更多的时间是呆在房间里。写出了乐谱,他就拿出来慢慢吟唱,边唱边修改,唱熟了,唱满意了就放在一边,再寻找新的构思。如果累了,他有时候也会沿着通往乡村的小路上走走。夜晚的小路空荡无人,有的是一些树和一缕清风,这也是他所需要的。他并不觉孤独,宁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欢乐,一种满足。有树陪着他,有清风陪着他,他一兴奋,还会放声大唱。郊野无人,他成唯一的人。唱民歌,唱自己写的歌,他的眼前是迷人的景色,甚至还会出现一位美丽的姑娘,为之感动,为之欢乐。
  在他的记忆中,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曾一直暗恋着一位中学时代的同学。那位女同学全家后来都搬到南方去了,她也就从此离开了花湖。她叫吴娟,别人都叫她娟子,是一位十分漂亮而又活泼开朗的姑娘。梓君已经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暗动春心的,只记得出于害羞不但不敢接近她,见到她还要躲开,大概是生怕被她发现了而成了一件很难堪的事。吴娟大概也是从未注意到过梓君的,直到临走时看到他也来送,才看了一眼……可正是这随意的回首一眸,令梓君至今还忘不了:忘不了那双好看的大眼睛,忘不了那可爱的脸蛋,忘不了那飘散的黑黑的长发……以后两人天各一方,自然也就失去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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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7:05 | 只看该作者
  梓君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爱情。但他一直在心里记着吴娟这位姑娘,哪怕此后更多的记忆只是一个名字也毫不在意。这些年来,他无数次地梦到过吴娟,为了不让梦溜走,他还喜欢上了画画,将梦中吴娟的模样画下来。他画过很多幅这样的画,以至于后来自己也分辨不清哪一个才是他的那个吴娟。可这并不影响他始终相信,他一定能够再见到那位可能已更加漂亮的让他心动的姑娘。
  他还写了许多歌曲,关于吴娟,关于爱情。他的所有的关于爱情的歌曲都是写给吴娟的——应该说,更是梦中的吴娟。他憧憬,他歌唱,唱《在那遥远的地方》,唱自己写的那首《美丽的少女》:
  
  那时候我还年少,
  看了一眼你就让我神魂颠倒,
  你有一双黑黑的眼睛,
  头发也油黑得发亮,散着清香。
  我的爱情你还来不及知晓,
  就已经走了,不知去了何方,
  留下你的微笑,
  还在我的梦中索绕。
  
  许多年已经过去,
  那一瞬间始终让我无法忘掉,
  你有少女最美的眼睛,
  心灵也像亮洁水晶,满怀柔情。
  我有许多的思念向你倾诉,
  你听到了吗,美丽的少女,
  我想你已听到,
  因为我的心已飞跳。

  梓君自凤亭回来后,心绪便没有平静过。在凤亭与杨华的那次谈话中,他第一次那么近的看到了杨华的目光,那目光里透着的是无限的热情、率真、纯净、温柔,而这份目光又是如此的熟悉,让他辨不清自己是在梦里还是现实中……那是一双多么美丽的眼睛呵!看着它,梓君是何等的惊讶与激栗!他耳红面赤,惊慌失措,心儿都快要跳出来了……当他意识到在他面前的是杨华后,而不由得又有了一份失落——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她又是那么的漂亮,条件也十分得优越,而自己呢……想到这里,他是决不敢再想下去了。可是,之后杨华竟然说她要到花湖来,来花湖干什么呢?不可能是为了他这个杨华眼中的呆子而来吧?不可能……那又为什么来呢?梓君怎么也想不明白。
  但这一切阻止不了梓君去一遍又一遍的回味着那动人的一眸,每回味一遍心儿便要欢悦陶醉一回……他跟自己说,不能再这样想下去了,可还是一遍又一遍的回味着,就连杨华已经有男朋友的这一现实也顾不上了……他开始画杨华的眼睛,但也只敢画出眼睛,好像再多画些的话,就有失道德了。然后是写火辣辣的歌词,再为词谱上曲子,一个晚上可以创作出三四首。歌词上又没有写上杨华的名字,倒少了许多的顾忌,可以让他一个人在房间里唱得如痴如醉……
  从回来后的第三天开始,他白天上班就有点心神不定了,时不时都要从药房的小窗口向外望一望,或者走出门诊部来到卫生院的门口望一望,心里想着,杨华会不会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呢?为了不让杨华来的时候找不到人,下班后不再敢回家,吃饭也只是在食堂扒几口便放下,然后就呆在宿舍里,连散步的念头都不敢有了。晚上睡觉前会因为没有等来杨华而稍稍有点失落,但很快又会把希望放在明天。
  过了大概一个星期,梓君还是没等来杨华,却等到了一封安生的来信。对于此刻的梓君来说,来信带给他的是同样的喜悦,因为他冥冥中知道信中一定会提到杨华。当他迫不及待打开信,果然如此。
  安生说,杨华终于第一次给他写信了,字迹还比较清秀端正,杨华前段时间就与梅侠义分手了,并就分手的原因作了说明。安生又说,他还是对杨华有些了解的,嘴巴虽然厉害了点,心眼儿倒不错,而且敢爱敢恨,是个天真率直值得好好把握的姑娘。安生还说,依杨华的性格,她高兴的时候说的不好听的话反着听就好,不高兴的时候就多哄哄,对她的高兴还是不高兴一定要判断准确,千万不要误判。最后,安生在信中说道:“我将在这个月底,大约二十八九号,去约杨华,然后一道来花湖。杨华此次来访,大概有作前期考察之意,你务必提前准备全力做好招待啊。”
  梓君捧着信连读了三遍,对每一处涉及到杨华部分的字眼都要做一番细细的揣摩,生怕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了严重的误判。看完后把信仔细叠好放进口袋里,在脑海里回味一下,遇到不清晰的地方,再将信拿出来读一遍。如此这般,当晚上躺在床上读过第七遍之后,他的心还会跳动得好像要冲出胸口。他在想:“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杨华告诉安生自己分手了是有用意的,那是不是说我就有机会了呢?‘前期考察’到底是安生的意思还是杨华的意思呢?还只是安生一贯的调侃戏语?我又该如何准备呢?”
  在他辗转反侧左思右想之时,他的情绪也随着不同的可能性起伏着,让他时而兴奋万分,又时而跌入谷底。就算有了一时的兴奋万分,随后的他也不得不清醒下来。他是一个有点内向甚至有点自卑倾向的人,如何去面对杨华的开朗活泼敢作敢为?就算能够克服这些性格的差异,那么家庭背景呢,生活状态呢,这些差异如何去面对?就算自己能够克服这些障碍,那么杨华呢,杨华的家人呢?当他想到这些的时候,不由黯然失色,甚至有了一丝悲伤。
  他从安生与春云身上已经感觉到了,再美好的爱情也有面对现实的时候。安生早就对春云产生了爱情却不敢表白,别人可能不知,但他是清楚的,安生已经为了家里向他开口借过两次钱了,而且为了省下点钱把早餐都省下了,更不要说去买衣服或者其他的生活非必需品。一个人总不能幻想着每天饿着肚子,去享受爱情。他的家境虽然比起安生来要好点,但父母也没什么积蓄,自己更是为了买书和磁带也开始学着从不吃早餐开始节省了。就算他们相爱了,他又能给杨华什么呢……以至于后来,他开始放弃“爱情”这一念头,准备以朋友相待来应对杨华的“前期考察”了。这样去想虽然难免会让他有了更多的悲伤,但不断创作出的新歌曲又让他可以陶醉在“爱情”的欢悦之中,他就在这悲喜交织中一天天看着日子过去……
  十月二十八日这天终于来到了。安生不但记着这个日子,而且一大清早便赶到了楚州,见到了杨华。杨华显然也是记得这个日子的,见到安生第一句话便是:“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呀?”安生笑道:“来晚了的话,不又要挨你的骂了么。”杨华听了本是乐着,后琢磨出话里的隐义,佯怒道:“好啊,谁有这么急了……”安生故露委屈道:“来晚了不是,来早了也不是,做人真难啊……”杨华笑道:“懒得理你……那你等我一下,我换个衣服就出发。”
  安生便在门外等了足足半个小时,当安生的耐心被一点点耗尽的时候,杨华这才不急不慢地从房间出来。只见她,上身穿着一套红色的紧身高领毛衣外加一件黑色的女式西服,脚下是一双红色的高跟皮鞋,手上还挎着一只漂亮的女式小包,如果细看还会发现她的脸上抹了淡粉和嘴唇涂了淡的口红。
  安生眼睛都有些夸张地看直了,说道:“这是你杨华么?”“怎么啦?”杨华得意地抹了一下长长的披肩发。安生道:“你真是天仙下地,气质非凡啊。可你今天是去约会呢,还是去参加演出?”辨不出是羞涩了还是抹粉的效果,杨华满面红光道:“你敢取笑我!女伢的事你不懂,活像个刘佬佬!”安生故意道:“我诚心诚意赞美你吧,你又说是取笑你……”“听你夸人我就瘮得慌,都不知道你是有心无心,”杨华之后认真问道,“你看我这样子还行吗?”安生赞道:“漂亮极了,简直就是杨贵妃再世……哦,应该是王昭君再世。”杨华用鼻子轻哼了一声,说道:“算你反应得快……”安生笑道:“我就是担心梓君会认不出你……我虽然没见过王昭君,但我有信心向你保证你会跟她长得像……”
  杨华知道不能从安生嘴里听到一句完全的好话,也就当做完全的好话来听,自然是心花怒放。重要的是,安生是梓君最好的朋友,安生的赞美此时便像是梓君在赞美她,让她如何能不心花怒放呢。但她决不放在脸上,只道:“你刚才不是还嫌我慢了么,现在不急啦?”
  两人搭上经过关口的过路车,又在关口转了一辆去花湖的车。杨华一路上不停地找安生说话,似乎有些兴奋,又有些紧张。安生便指着沿途的景致向她介绍关于花湖的一切。当车子在花街停下,她下车后朝四周看了看,高兴地说道:“花湖还不错嘛。”安生笑道:“你觉得不错便好。”杨华不服气道:“你觉得不好么?”安生道:“我们两个的眼光怎能相提并论?”杨华仍坚持说:“我偏说好,反正比你凤亭好。”安生没吱声,暗笑着朝花湖卫生院方向走去。
  到了卫生院院子,杨华饶有兴趣地四处打量着,安生则进了老门诊部,来到药房门口,正看到梓君一个在那儿坐着,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凝住了神思,便笑道:“你又在做白日梦呀!”梓君回过神来,看了看安生,然后弹着似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激动得话都不利索了:“你……来了?!”“可不是来了,”安生笑道,“还带了位绝色佳人呢,可把我累坏了……”
  梓君自然明白,连忙跑出门诊部,望着杨华正走过来,不知该是迎上去还是站在那里,只是使劲地搓着手,努力笑了笑,说:“你……来了……”杨华看了一眼梓君,梓君的眼神里透着憨傻的激动。她故作平静地说:“你不欢迎么?”
  “欢迎……”梓君又搔了搔头,这回是真的笑了。
  有诗为证:
  
  想着你的黑眼睛,
  想着你的长睫毛,
  想着你的一头柔发,
  想着你的笑。
  
  你从我的梦里,
  走到我的面前,
  这一切若不是真的,
  泪水怎模糊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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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7:50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二章    情  意
  此时的花湖卫生院因为杨华的出现有了不大不小的轰动。从杨华站在门诊部门口那一刻起,路过的医院职工或是职工的家属都禁不住停下了脚步,就连前来看病的病人经过时都要回头看一看,他们显然都被杨华的美貌、气质与打扮所吸引。当看到杨华来找的竟是在那里傻笑着的梓君,更是激起了他们强烈的好奇心,不禁在心里发问:这姑娘是谁?找梓君做什么?莫非两人在谈恋爱?
  这也难怪,像杨华这样聚美貌与气质于一身的女子不要说在花湖卫生院,就算在整个花街都是难寻的,有超凡脱俗之感。而梓君呢,在同事们眼里,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实在是太不起眼,如何能与这样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有女同事禁不住好奇,还问梓君:“这位女伢是你的同学呀?”梓君哪里见过这般的阵势,只好挠着头皮笑了笑,不知该说是还是不是,脸已是通红。
  倒是杨华在众人的注视下不愠不躁,落落大方,朝着投过来的目光回以友善的微笑。安生连忙在一旁提醒梓君道:“咱们回你房间吧,杨华走了这么远路也有些累了……”梓君如获重释,连忙带着杨华,和安生一道去了他的房间。但不到半小时内,杨华来找梓君这一“新闻”便会传播到花湖卫生院的每位同事耳中,然后是三五成群饶有兴致地在一起议论,这自然是梓君所始料不及的。
  来到梓君房间,由于来时路上有不少扬尘,杨华洗了一下脸,又拿出小包里的梳子镜子之类小玩意,稍作修饰之后,说了句:“你的房间里看上去还不错。”梓君只顾呵呵的笑,不知算是答复还是不知如何答复。还是安生接过话来道:“比我的房间好多了。”杨华笑道:“你那儿是猪窝,睡不得的。”安生笑道:“你真会骂人。”
  杨华想起刚才被那么多人注视着的情景,看了梓君一眼,说道:“你单位的人真有意思。”梓君猜杨华是不大高兴,忙道歉道:“都怪我不好……”杨华也忙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他们都好像挺关心你的,很热情。”梓君心里自然明白同事们好奇的缘故,有些窘了。安生解围道:“他单位的人都是极好客的,过分热情了些,你不会介意吧?”“没什么呀,”杨华似乎挺善解人意的,然后笑道,“宋梓君,他们问你,你怎么不跟他们说清楚呢,像个呆子似的……”安生笑道:“别人一定认为是我带的女朋友。”杨华道:“你臭美!这么快就见异思迁了是不是,看我不告诉春云去!”
  安生见梓君在一旁有点拘谨,便道:“梓君,下午请个假怎么样?”梓君道:“当然可以。”安生又道:“杨华,我们下午去钓鱼好不好?”杨华兴奋道:“好呀,我也要试试,看我能不能钓上一条。”梓君便说:“那好,我这就去借鱼竿。”杨华道:“你这样性急呀?”安生道:“让他去吧,准备一下也好。”梓君便去了。
  等梓君走后,安生又道:“杨华,梓君的性格内向了一点,又不太善于表达,你还取笑人家,他有什么话哪里还敢跟你说呢?”杨华自知理亏,不由微红了脸,不作声了。安生笑道:“不像我们之间这么熟悉了,也就说话无所顾忌……你不要看他外表这般,内在的东西也是不少的,就是要人细下心来去发现。”
  杨华又把房间的布置仔细地看了一下,越看越觉得梓君这人挺细腻。她先是注意到墙上的字画,便自言自语:“那画儿是他画的吗?画得还真不错。”然后,她又发现书柜里有许多磁带,禁不住惊叹道:“他的磁带竟然这么多呀,我开始还没注意到呢。”安生笑道:“已经有进步了……我是书痴,他是乐痴,看他收藏的磁带和歌曲集就知道他痴迷的程度了。”杨华由衷道:“是啊……我喜欢的音乐在这里都能找得到。”安生又道:“你还不知道他写了很多歌曲吧,我也会唱几首。”这自然更让杨华感到惊讶了,忙道:“那你唱给我听。”安生便唱道——
  
  年轻的姑娘,在这灿漫的春天,
  爱情像火一样在你胸内燃烧,
  犹如桃花灼灼地绽放在花园。
  姑娘啊,你更有如此的美丽,
  心灵像迎春花吐着洁白的香蕊,
  你的姣容足使别人羡慕不已。
  你美丽又年轻,年轻又美丽,
  谁能让你心儿跳得如此欢快,
  姑娘啊,除了爱情还有谁?
  
  年轻的姑娘,在这灿漫的春天,
  爱情像火一样在你胸内燃烧,
  犹如桃花灼灼地绽放在花园。
  百花丛中,数你最灿烂耀眼,
  在到处流淌着音乐的春天里,
  你的舞姿轻盈欢畅,若似天仙。
  你美丽又年轻,年轻又美丽,
  谁能让你心儿跳得如此欢快,
  姑娘啊,除了爱情还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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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8:12 | 只看该作者
  杨华听完,赞道:“这真是他写的?”安生道:“是呀,你还不相信?”“我相信,”杨华心里却怪不是滋味。她暗想,梓君都已经为别的姑娘写情歌了?或是梓君故意让安生唱给她听?难道真是她一厢情意么?那我来这里做什么?杨华胡乱地想着,神色黯然下来。安生自然注意到了,笑道:“曲子是他谱的,不过,词是我写的。”安生的这句话足以使杨华的天空由阴云密布瞬间转为晴空万里,喜悦已溢于言表,佯骂道:“你少卖些关子!”
  其实,这是安生一个善意的谎言。他知道梓君唯一暗恋过的女子是吴娟,可那不过是一个幻想,而幻想在现实中是虚无的,也就是不存在的,就算把那些歌曲送给杨华也是没关系的。更重要的是,他发觉杨华是真的对梓君动情了,也许算是一见钟情吧,感觉想必特别的美好,而他作为他们的好朋友,怎能不尽力促成这桩美事呢?可清贫是摆在梓君面前的一道坎,也会是摆在他们的爱情面前的一道坎,无论如何是躲不开的,怎么办呢?
  安生想了想道:“梓君也像我一样,一穷二白,在某些人眼里,是白痴,是庸人。”“怎么能这么说呢?”杨华不解道。安生道:“嘿,你还不知道,还有人嘲笑他呢。”杨华道:“有什么好笑的?”安生道:“他父母都在农村,家里不是很宽裕,你可知道?”“听他说过一点,”杨华道。安生又道:“你也知道我们的工资就这么点儿,他除了日常开销,还要拿点回去孝敬父母,还要买画画儿的笔墨颜料、书和磁带,他本来很想买一台电子琴,可到现在都没凑够这笔钱……”“那他真的挺不容易……”杨华自己的衣服呀,化妆品呀,都是家里给钱买的。“他有一次看上了几张心仪的磁带,整整吃了一个星期的馒头……”安生的话里有两层意思——如果杨华嫌梓君穷了,自会打退堂鼓;如果没有,则可以告诉她,梓君是个能吃苦的人,是个有追求的人。
  杨华听了不由一阵心酸,竟闪出了些泪花,怕安生看到忙别过脸去,之后轻声叹道:“那他的身体怎么办?”“为了他的最爱,忍受点生活上的艰苦算什么呢,”安生道。杨华激动道:“话怎么能这样说呢!再怎么样,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安生道:“所以作为朋友,我自然是要劝他甚至督促他的。我对他说,好你个宋梓君,命都不要了,还要什么狗屁音乐!吃都吃不饱,有满腹经伦又如何,有狗屁用!”杨华听了扑哧一笑,问道:“那他怎么说?”
  “他哪里还敢做声……当然,我来了,他不会让我陪他一起忆苦思甜的,”安生笑道。不过,与其说他是在笑,还不如说是为掩饰自己的那份心酸——他又何尚不是过的这种日子呢?
  杨华不禁被安生逗笑了。笑中想到梓君受的这些苦,又不觉一阵心酸,眼睛也有些湿润了,连忙掩饰着将泪水拭去。安生又笑侃道:“以后你要是生他的气,就让他吃忆苦思甜饭再好不过哇。”“好哇……”杨华的拳头打在了安生肩膀上。
  安生顿了顿,说道:“也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不易,梓君的自尊心有点强……”杨华好奇道:“他生气时是什么样子呀?”安生道:“你也别这么紧张嘛……只要不刺到他的痛处,他是不会生气的。他还是比较大度的人,不会记恨。”杨华又问道:“你说,我上次笑话他,他会生气吗?”安生笑道:“那怎么会呢?不过你的性格怎么说呢,还真得要个人来受着。”杨华本松了口气,又被激出满肚的不服气,不屑道:“哼!我的性格不好么?”安生笑道:“也不是什么好不好的问题,倒是个如何相处的问题。男女如何相处也是门学问,我最近在凤亭就连续观摩了几场年轻夫妻之间的吵架,还琢磨出了个‘吵架论’来,有没有兴趣听听?”杨华哈哈大笑道:“吵架有什么好研究的?”安生道:“这也是日常生活中躲不开的问题呀。”杨华道:“那你说说看,我倒要看看你的‘吵架论’有何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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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8:32 | 只看该作者
  安生便道:“夫妻相处难免由于各种各样的差异而产生冲突,我把它定义为吵架。吵架又在相处的初期或者叫磨合期是最容易出现的,研究这个时期的吵架也最有意义和代表性。具体说起吵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女人挑起来的,一种是男人挑起来的。男人不喜欢计较小节,而一个家庭往往又都是些小问题,所以一般都是由女人挑起来的。发出挑战要先有把柄,把柄就是所谓的毛病,女人敏感细心,找毛病发挥的正是所长。毛病有两种,一种是有毛病,一种是找毛病。找毛病是女人情绪上觉得有毛病,随意吵上一架心里舒坦了,也就罢手,不舒坦就要纠缠不休。有毛病自然是男人有了毛病,被女人看到了,就会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难免兴奋夸张,还要拿出些架式,认认真真地吵。这种吵是真正地较量,往往还有仪式。小毛病小仪式,大毛病大仪式。小毛病就先冷冷一笑,让男人先发怵。大毛病就免不了依脾气的不同仪式也跟着不同。暴躁的女人往往先摔摔东西,等火候提上来了就开始。性情柔一点就先抹一抹眼泪,想一会儿,发发呆或照照镜子,然后才开始。争吵的操作方式也有所不同。暴躁的都会主动进攻,先闹一阵,再待机在男人脸上留下点纪念品,纪念品的大小依事态的大小而定,大的则用些顺手的工具,小的则用指甲。柔一点的往往会以退为进,先气一气,气得估计说不出话了,就瞪眼睛,瞪眼睛不管用,就换掉眼泪。掉眼泪的掉法也依事态的大小而定。小的是有哭无泪,说明她在哭,而且哭得很大,要让男人动了恻忍之心,最起码把男人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身上,再不能还在那里悠哉乐哉了。大的有泪无声,要男人不用管她了,因为她恨死了这个男人。当然,男人不能真的不管,反倒是要花出十二分诚恳和万分的耐心来,女人便会在男人的诚恳与耐心一点点消耗中获得胜利,实乃以柔克刚的典范。柔女人讲策略,暴女人讲勇气。反正,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必胜。男人对此的反应也有两种,一种是不认输,一种是只有先后差别的认输。他先不急不躁,找到问题的所在。是小毛病,还是大毛病,对付的手法也不一样。小毛病,他觉得是小题大做,不值得,就不理不睬,待对方的火烧大了,醒悟已是来不及,只好认输。男人往往在这些小毛病上吃亏,原因就在于轻视对手,轻视小毛病里面包涵的大含义。所以,讲理的就先认输算了,免费口舌;不讲理的就后认输,总免不了一输。大毛病当然会引起高度重视,男人先找一个理由,一个理由不行,再找一个,最后找不到理由了就认输。找理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损失减少到最低,只要目的达到了,也就见好则收。如果是个不明智的男人,讲不出道理还要动用核武器——拳头政策,之后只会输得更惨。如果男人找的理由能经过验收,柔女人觉得赢了,也就放过一马;暴躁的女人则嘴上气一气,也是要放一马的——毕竟赢了,而且是饶了男人,心理上还是很舒坦的。这些是女人找男人吵。男人找女人吵的不多,而且都是些大是大非的问题,至少在他们看来是这样。男人先用一段时间准备材料,准备充分了,有把握赢了,才进入程序。先是慢条斯理地说,逐条逐句地说明解释,以后还要随时作一些补充。等逐渐进入到问题的实质,便亢奋激昂起来,措词严厉,不容情理。全部控诉工作完成后,就等女人的回答。如女人回答语无伦次,他则可以作些说明,只要女人说是还是不是。女人往往受不了这种分析,就开始撒赖胡扯,一般男人可以作出有限的让步,问题实在太严重的话,男人也会愤怒得像头公狮。当然,再凶的公狮只要不向他发出挑战,他也就自我胜利了,也就作罢。他还可以在胜利感觉中自降筹码——因为他想,毕竟是女人嘛。男人只要是赢了,哪怕只是一个回合,也多半会满足的。他会接着开始同情失败者,以适当的方式抚慰一下失败者,以胜利者的口吻说,不要难过嘛,因为真理确实在我这一方,这是没办法改变的事。如果这时候女人反击一下,大凡会有收获的,最好是迅速出击,让他在胜利的美好感觉中还未清醒过来给以一击,他也就跨了,待他明白过来,已是暂告一段落,既往不咎了。男人是健忘的,女人的温柔更能催化这种健忘的速度。如果确实双方都有丢不下的痛苦,就只能是分手了。”
  杨华听完安生洋洋洒洒的话,露出一脸不屑道:“你说的也太庸俗了吧……”安生笑道:“庸俗是庸俗了点,但也许就有小夫妻吵架时想起我的‘吵架论’,会意一笑也就不吵了……”杨华道:“我倒觉得人的思想没那么复杂,相互迁就点就好。”安生道:“我的思想太杂了,是比不了你和梓君的。”杨华道:“那你觉得宋梓君的性格是怎样的呢?”安生道:“他的性情很温和,做事不急不躁,从不胡思乱想,只会专注于某些方面……”杨华笑了,说道:“他有没有像你说的那样好呀……”
  正说着,梓君从外面进来,门口放着三根鱼竿。杨华连忙站起身来,看了一眼说道:“不好借是不是?”还是安生了解梓君,说道:“梓君,你这鱼竿大概不是借的吧?”梓君笑了笑,说:“街上有买的。”花湖是湖区,所以渔具到了十月份还能买到。杨华忍不住埋怨道:“没有就算了,买什么呢?”她想的是怕花了梓君的钱。安生笑道:“你第一次到花湖来,这也是人家一点心意嘛。”杨华扑哧一声笑了,笑过之后又有些感动,梓君做事儿还有股子韧劲。
  中午饭后,三人一道去了一条不远处的河港。花湖多的是这种河港,河港一般四五米宽,一米多深,快十一月份了,鱼虽不是很多,但钓上来的大都是味美的,比如鲫鱼、“黄鸭子”。“黄鸭子”也就是所谓的黄骨鱼,嘴角长有两根利刺,背上更是有一根长刺,全身黄色有花斑,光滑如鳝,用之炖汤,味道极为鲜美。
  来到河港,先替杨华选了位置,梓君在一旁也选好位置,安生则特意选在了稍远的一侧。当梓君为杨华准备妥当后,杨华饶有兴致盯着不远处的浮漂,并夸下海口今天一定要钓上一条鱼来。但她的耐性实在很有限,还未盯上十来分钟,就不由得分了神。看着河水,又看看梓君和安生,见他们一副专注的样子,忍不住发笑道:“想不到钓鱼是这么难的事,还要先学着佛家打坐。”
  梓君笑了笑,安慰道:“是你很少钓鱼还不太习惯,你不用一直盯着浮漂,可以随意地看看周围的风景呀,享受一下秋天温暖的阳光呀,坐累了也可以站起来活动一下,这样就不会那么累了……”杨华听着这么细致耐心的话,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开心,像个小姑娘道:“那好吧,我再试试。”
  不一会,梓君钓上了一条“黄鸭子”,杨华又被吸引住,马上跑到装鱼的水桶旁,看到这种鱼稀奇古怪的,说道:“这是什么鱼呀,怪好玩的。”梓君正说:“它身上有刺,不要……”只见杨华已经用手去抓鱼了,并马上尖叫了一声……
  梓君顿时脸被吓得苍白,鱼竿也随地一丢,便跑到杨华面前,捧起杨华捂住的手一看,果真是被鱼脊刺刺着了,食指已流出了鲜血。安生也赶紧跑过来,只见梓君先是使点劲将被刺的部位挤出血来,然后将杨华带到水边洗了一下伤口,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创口贴来,包住了伤口,一边安慰道:“痛么,这样就没什么事了。”
  杨华瞧了一下包过创口贴的手,满脸灿烂地看着梓君,笑道:“不痛……宋梓君,谢谢你!”安生在一旁见并无大碍,说了句“看把梓君吓的”便继续去钓鱼了。杨华见梓君还犹豫着,又道:“真的没事,你去钓鱼吧,我看着你钓就好了。”语气有着说不出的柔和。梓君便道:“你就歇会儿吧……别让手见着水了。”然后才捡起鱼竿接着钓了。杨华也坐在梓君旁边一声不响的看着,乖了许多。
  接下来,安生和梓君都接二连三地钓上了“黄鸭子”和鲫鱼。杨华便将小桶里的水加满,看着鱼们在小桶里游着跳着,一边跟梓君说着话儿,让梓君讲小时候的事情给她听。梓君开始还有点拘谨,后来随着回忆的深入,也开始滔滔不绝、神采飞扬起来,杨华在一旁听着也是一脸无限的温柔……安生知趣得很,只专注于钓鱼,也不看他们,偶尔吸上一支烟,自得其乐。
  直到天色有点沉了,杨华才有点不舍的说:“我们回去吧……”梓君便和安生收了渔具,一同往回走了。回来的路上,杨华和梓君都不怎么出声,安生便道:“杨华啊,你今天钓鱼收获不小啊……”杨华想的是安生笑她手被鱼刺了,而且一条鱼也没钓到,便笑了笑,也不反驳。梓君则听出了安生话里的另一层意思,脸很快露出一丝红来,自然也不敢接过话题。
  进了花湖卫生院院子后,遇到的同事几乎都热情地与梓君打招呼,这是以前几乎从未有过的,梓君受宠若惊般地一一回了礼,杨华也朝他们友善地微笑着。以至于杨华回到梓君房间后,不由又发了一次感叹道:“我觉得你这里的同事好亲热啊……”梓君憨傻的笑了笑。安生也感觉出梓君同事们的友善,已与先前有了微妙的变化,便道:“这个地方这么好,看来你以后要常来啊……”
  杨华看了一眼梓君,梓君似乎灵光一现,说道:“只要你不嫌弃,我随时欢迎你来……”杨华走到了窗户前,脸上已是艳若桃花,像是要欣赏一下窗外的精致,然后才转头笑了笑,说:“这里的人这么亲热,我当然还会来的。今天天色有点不早了,吴安生,我们也该动身了吧?”安生灵机一动道:“路上灰尘大,我去给你提点水,洗个脸再走不迟。”说完便提着水桶下楼了。
  梓君岂不明白安生的用意,此时终于鼓起勇气道:“杨华,你也累了,坐下歇会儿吧……”杨华笑了笑说:“不累的,我们也不是今天才认识,不用这么客气……墙上的画是你画的么?”梓君点了点头,说道:“你要是喜欢,我也给你画一张。”杨华高兴道:“那太好了,我就也让安生给我题个字上去,挂在房间里……”梓君道:“我画好了就给你送去……”杨华忙道:“我那里也随时欢迎你去的……”梓君点了点头。
  两人沉默了一会,杨华道:“安生跟我讲了一些你的事,以后不要再去做些傻事了……”梓君愣了一下,没有吱声。杨华又道:“你要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才好啊,别再只啃馒头了……那样,我可不答应!”梓君能怎么说呢,这一刻他的心都醉了……
  安生提水上来后,见两人都已是面带红晕,只当做没看见。杨华忙去洗了脸掩饰掉,梓君则是只会朝安生傻笑着,安生也只当做没看见。之后,三人下了楼,去到花街车站。
  当梓君送杨华和安生上车后,忽然有了种强烈的不舍,以至于汽车启动后当杨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朝他回眸一笑,那一笑颤动了他那颗已陶醉的心,让他的眼睛里也浸满了泪水,眼前的世界模糊成了一片……久久的,久久的,他都站在那里,呆了。
  有诗为证:
  
  读着你的名字,
  仿佛看到了你的身影;
  读着你的回眸,
  仿佛品着醉人的爱情。
  
  这是一杯怎样的酒,
  竟使我无法抗拒它的欲惑;
  读着你,读着你,
  我的整个世界被你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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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8:54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三章    冬  季
  楚州进入公历十二月便正值冬季了。冬季里人们会穿上毛衣、夹克或是西服,很少再有穿厚厚的大棉袄的,因为冬季是一年一年暖起来了。十年前的冬天,雪会下得很早,也很大,大地一片银装素裹,甚是有些情趣。如今整个冬季大概也就两三场雪,而且下得很小,转眼间便化了,山和原野再见不到白茫茫一片,只是营养不良似的斑驳着。让人感到冬季存在的仿佛只有偶尔的一阵冷风了,刮起来还是够刺骨的。
  短短的十年间便有如此的世事沧桑,可是人类能够始料得到的?是大自然不可抗的原因吗?还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不管怎样,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大片大片的森林遭到了人类的砍伐,一条条河流被截断被垃圾倾倒,一座座山川被挖成了地窟,农田变成了工厂,城市的高楼、烟囱和汽车越来越多了,原本生活在我们身边的的生命却少了……我们还未来得及做出思考,这一切已经在我们身边的这块土地悄然发生。
  楚州的冬季不再有原来的冬季,这些年来多了一些建筑与一些烟囱,但到底还算是一块净土。在楚州的乡下还能延续几百年来的宁静,这应算是贫穷之外的幸事。但贫穷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他们也在梦想,梦想物质方面的富有起来,梦想这里变成一座城市,有自己的楼房,有电话,有水泥路,有工厂……只是在做这些梦想时,不会想到,农田会消失,河流将干涸,湖水也将变得乌黑而且臭不可闻……这是成年人的童话与天真。
  当楚州的人们还只是怀揣着梦想,甚至由于距离梦想实在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些幻想时,这样的梦想已经在中国的大地上,由很多地方的人们一天天在变为现实,人们充满了激情、亢奋,唯独少了份冷静。但若想一想爱情,当爱情的脚步来临时,我们不也曾是激情万丈,亢奋异常,如何能守住自己一颗芳心不动?
  也就可以理解,当中国很多地方已经在热火朝天的“大干特干”时,楚州镇和楚阳县的领导已经先于楚州的人民“芳心大动”起来,他们甚至请来了宾州的更高一级的领导,准备在这个冬季到灵湖湖畔走一趟。
  这是楚州的大事,也更是楚阳的大事。县政府准备来个大手笔——他们准备利用医圣的影响力,开发医药大产业和旅游大产业。近来,粘上了“大”字就有人喜欢,什么东西都要叫做大东西,说的人舒服,听的人也舒服。就像有些地方实在没什么东西可搞,就把一些小商小贩赶在了一起,就成了大市场一样。当然,对于楚阳县和楚州镇政府来说,他们的构想要大得多,至少从散布的宣传则上可以看出这一点来:医药大产业是筹划建设一个大型的医药产业工业区和建设一个高标准高起点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医药商贸大市场;旅游大产业是筹划在现有的医圣纪念馆基础上扩大数倍建设一座医圣公园和建设一系列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包括楚阳县第一个三星级宾馆、大歌舞厅、大商业街、大体育场等等。用词上能用“大”的地方一律用“大”字描述,就连上面本来批的是工业园,考虑到不够大气,也悄悄换成了工业区。在舆论宣传方面,也一律大手笔,上到省里的报纸,下到楚州街上的横幅和民居墙上的标语,一律大字。
  医圣目前还算宁静地躺在灵湖湖畔他的墓穴中,旁边还有他的父亲母亲以及他的妻子。他们已在这里安眠了数百年。灵湖目前为止是清澈的,宽阔的,水很甜,很养人,滋养出了医圣,也滋养了楚州一代又一代的人。也就难怪,这里尽管邻着长江,但人们谈得多的还是灵湖。它正如它的名字那般的美,那般附有一种灵气,引来诗人,引来墨客,兴尽之余在医圣纪念馆里留笔抒情一番。
  不过,很快这份平静将被楚阳医圣产业园区建设动员大会的筹备及召开所打破。这里一时涌来了许多的领导、客商和赶热闹的人。他们先游了一遍医圣纪念馆,再游一遍灵湖,然后吃了一顿灵湖产的甲鱼和鲫鱼。甲鱼的名声自不必说,灵湖的鲫鱼更值一提。灵湖的鲫鱼不但形状与别处有异,它的滋补性能也特别好,而且仅产于此一处,以至于医圣的书案里都有记载,自是名不虚传的,也足见其稀有与珍贵。
  动员大会开的这天,楚阳县四面大方来了超过十万人,安生也来了。动员大会是由楚阳县长主持的,县委书记做了十分重要的讲话,讲话洋洋万言,讲话的时候也是神采激扬,并充分利用了手式作以补充,其中一小部分说道:
  “我们县委、县政府,以及楚州镇政府联合召开这次动员大会,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各届朋友的大力支持……楚州有丰富的历史遗产,怎样利用这笔巨大的遗产正是我们县委县政府、楚州镇委镇政府研究的重要课题……经过各方努力,各方支持,我们的梦想即将变成现实……大家请看(用手指向一张巨幅的产业规划图),这里将建成一个大型的医圣公园,有陈列区、游览区、娱乐服务区、商业区等四大功能区……灵湖也将是我们开发的重点,沿湖将建一条九米宽水泥路面的环湖公路,连接各大功能区……在医圣公园旁边还将建成全楚阳第一家三星级的涉外旅游度假大酒店,暂定名为医圣大酒店……建一条商业大街和一个医圣学术研究所,以及一条医药街,欢迎广大客商投资受益……另外,我们还要建一座全省第一家的镇级体育场,这将大大有利于主办医圣节,扩大在海内外的影响……只要我们全县人民团结一心,发扬医圣精神,就一定能成功……我们更离不开海内外各届朋友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再造一个楚州镇,再造一个楚阳县,昂步跨入二十一世纪!”之后是鼓掌。由于这是要实况录播的,所以县电视台工作人员几乎倾巢而出,还有警察、联防队员和一些基层干部在这里维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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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9:1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大会开得很成功。紧接着,县长又在县电视台做了录像讲话,号召全县人民和在外或海外县籍人士踊跃捐款,以支持医圣产业园区的建设。很快,关于落实捐款的文件也下发到了各乡镇政府及各企事业单位。捐款的标准也制定了,农民每人十元,工人和一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五十元,干部依职位高低两百元至一百元不等。在外或海外的县籍人士能联系得上的大都收到了劝捐信。安生和冬梅他们都每人被捐了五十元,直接从工资里面扣掉的。据随后县长在电视上的讲话来看,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是积极的,踊跃的。有了钱就好办事,在灵湖湖畔一场前所未有、热火朝天的大建设即将拉开序幕。没过多久,那位作重要讲话的县委书记因工作能力强,调到宾州当地委副书记去了,其他领导也得到了提拔。此为后话。
  那一阵子,楚州几乎人人都在谈论大开发的事,就连在凤亭乡下也不显落后。安生去楚州看了那次动员大会之后,深受感染,回来后也跟冬梅大谈了大开发的事,情绪澎湃激昂。
  也许是受了这种情绪影响,在十二月底,他听到医院春节后要作人员调整的小道消息,深受鼓舞,竟自觉在凤亭的锻炼时间快满了,一激动就跑到楚州医院,去找肖德仁了。他说明来意后,肖德仁干笑了笑,说道:“目前凤亭的局面刚刚稳定下来,不宜大的变动。你在凤亭好好干,会有机会的……”还对安生作了大量的鼓励性谈话,安生如何听得进去,就回来了。
  回到凤亭之后,冬梅问他,他自嘲道:“我们如今成了知识青年了,进城还要指标才行。”冬梅道:“肖院长怎么说?”安生道:“他说局面刚刚稳定,不宜变动。”冬梅道:“这不是在摆官腔吗?”安生道:“有这句安慰话就不错了……要是换上有些领导,莫准会说,好好在凤亭呆着,人家呆得你就呆不得?”冬梅不屑道:“反正,他是呆不得的。”“哈哈,想不到你小叶子也会幽默一把,”安生笑道。冬梅也笑了,之后又忧道:“我是担心,我们在这里没有个出头之日。”安生劝慰道:“耐着些性子吧。在这凤亭反正我是呆惯了,到上面去可能还不适应,无所谓……”冬梅道:“你真的准备在这里呆一辈子呀?”安生道:“古人言,随遇而安才能适而生存。”“你就不想些办法吗?”冬梅仍不肯放弃。
  安生这才想到,冬梅刚来时,是因为她有爱情,而对环境没有在意,如今没有了爱情,想法自然会多。在乡下的生活其实枯燥得很,寂寞而且无聊,将宝贵的青春浪费在这里岂不可惜。他想了想说道:“办法倒是有的。一是去找关系,作人情送礼,可以让我们离开这里。二是去念书,脱产去学习几年。三是自动离开,向医院交一份停薪留职或者辞职报告。我们可以凭这三种方法达到目的,你选择哪一种?”
  “第一种我做不到,看你更做不到,”冬梅想了想说,“第二种倒是个好主意。咱们是不是可以去念书呢?趁年纪还不算太大,学点东西,也是蛮好的。”“是个最好的办法。你如果觉得条件可以的话,不妨去试一试,”安生说道。冬梅看了看安生,不解道:“你也可以试一试呀?”“我不能,”安生摇了摇头,神色黯然下来。
  尽管冬梅不能理解安生为何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信心,但从安生的话中,她无疑受到了某种启发,并很快做出了参加明年成人高考的决定。几天后,当她将自己的打算告诉安生时,安生自然为之高兴,并说了许多鼓励的话。她又写信给她的哥哥叶青,叶青也很快回信支持她的决定,并承诺只要考上了省职医,会承担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
  冬梅深受鼓舞,说干就干,马上便去了一趟舒城,在新华书店买来相关的辅导书籍,回到凤亭就也像安生那样做了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当她按照学习计划开始自己的生活之后,很快就像换了人似的。她不再苦闷,不再彷徨,内心里有了从未有过的一份平静,平静中亦不乏喜悦与自信。也就在那一刻,她似乎懂了安生所说的喜欢上了凤亭的话,她也开始喜欢上这个地方了,这里的工作,这里的景致,还有这里的人。尽管此时正值凤亭的严冬季节,她的心却如浸润在阳光里,暖融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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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2:59:32 | 只看该作者
  冬梅的每一点变化,安生都看在了眼里。他以前一直有些放心不下,担心冬梅因为爱情的破灭而从此消沉下去,如今看来,他的看法过于悲观了。他既替冬梅感到由衷的高兴,也对她的坚韧有了与日俱增的敬佩。命运是可以被改变的,只要你决心去改变,并保持一份执着与自信,他想。
  从冬梅身上,安生也想到了自己。他何曾不想用冬梅同样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可他的成长经历告诉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等待着他来完成,那就是对家庭的担当与责任。这是容不得掺杂半点幻想的现实,假如真的有了一笔钱来实现自己的学习机会,那么他也将毫不迟疑地将这一机会让给自己的弟弟乐生。乐生已经上高一了,他接下来最为重要的目标就是开始为乐生攒够将来上大学的学费。他对自己说道:“条条大道通罗马,我要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哪怕这条道路充满了艰辛,只要我奋斗过,努力过,即便一生都不能达到目标,也应该是无悔的。人生的意义在于奋斗的过程,而不在于最终的结果。”
  当他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不是一条坦途时,已经下定了决心在凤亭好好地努力几年。至于更长远的以后,待以后再说。年轻人的蓝图不应当是已经制好了的,而需要不断地绘制、修改、更新与完善,因为青春就是在未知与求知中度过的,青春的魅力不也正在如此么?!
  往往,冬梅在房间里挑灯夜读时,安生也一如既往地热爱着他的文学,以及读着弄来的医书。当他真正沉浸于这种生活之后,几乎不再受外界的干扰。他的世界是平静的水面,一颗年轻而又热情的心则跳动在那水底下。
  与此同时,他的朋友梓君在这冬季里感受到的则只有爱情的阳光。梓君在上次送走杨华和安生的当晚,便再也抑不住胸中爱情的澎湃,用了一整个晚上的时间写了一封二十多页的信,第二天一早趁着剩余的精力将信塞进了花街邮政所的邮筒。四天后收到了杨华的来信,来信措辞含蓄也不乏热情,梓君捧在手上连读了三遍之后,几乎没做迟疑便立即去了楚州。当杨华听到梓君当面对她所做的爱的表白,我们都可以想象得出他们是多么的激动与兴奋,他们不但拥抱在了一起,而且梓君还吻了杨华那烫人的面颊!
  大概爱情的力量就是这般的神奇!受着爱情的滋润与陶醉,梓君开始像做作业一般每天都要给杨华寄去一首火辣辣的情诗,而每两日也几乎必定会收到一封来自楚州的回信。随后,杨华又去了一次花湖,梓君将杨华带回了家,让父母暗自狠狠的骄傲了一回,在杨华面前几乎笑得合不拢嘴来,也自然少不了倾其所有地来款待杨华。款待杨华的自然还少不了村子里乡亲的热情。
  接下来,他们开始憧憬起无限美好的未来……杨华已在心里做好了打算,准备在过春节时,就跟家人讲她与梓君的事。这些日子对于她和梓君来说,自然实在是太美好了。
  有诗为证:
   
  虽没有遍野的绿草茵茵,
  世界仍是一片春色,阳光明媚。
  虽没有怒放的鲜花簇簇,
  世界仍是如此迷人,令人流连。
   
  呵,再寒冷的冬季又怎样,
  爱情的阳光足可照耀心房;
  有什么更让我感到温暖,
  只要你牵着我的手,将我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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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3:00:12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四章    爱  情
  杨华的家虽然靠近城郊,却因为有不少领导的家也建在这里,算得上是块风水宝地。她的家是栋三层小楼,四周用高高的并插了许多碎玻璃渣的围墙围起,形成了前后两个小院子。院门以前是铁栏栅门,去年因为附近有位副局长家被盗后竟被抓了,便换上了高性能的防盗门,楼房的大门还有一扇性能更加良好的防盗门。附近许多人家也都换上了这样的防盗门。时时防火,日日防盗,说明这里的居民防范意识还是很强的,防范措施也是非常及时并且十分到位的。毕竟,有了安居,方能乐业嘛。
  小院子里栽了几株葡萄,还搭了水泥葡萄架儿,葡萄架下,是石桌石凳,雅致得很。中间是一条鹅卵石小路,通向楼房的大门。自大门进去是大厅。正中央墙上挂有松鹤图一幅,下方是八仙桌一张和两把太师椅,两侧各有带小茶几的待客椅。厅后是楼梯间和后门。大厅左右两侧各有两间,一侧是厨房和饭厅,冰箱、烤箱、抽油烟机一应俱全。另一侧前头是小客房,后头是带浴室、洗衣房功能的卫生间。二楼是两套大卧室,杨华和杨彪各一套,一个摆放现代风格真皮沙发的大厅,另外还有两间客房。三楼也是两套卧室,一套是杨得胜夫妇,一套摆了硕大的欧式真皮沙发,作为接待重要客人使用的。另有一间书房和一间杂物间。杨华是两三年前搬到这个新家的,以前住在工商局分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里。她自然更喜欢现在这个家。
  杨华性格活泼乖巧,是杨得胜夫妇的掌上明珠,自然极受宠爱。倒是杨彪让夫妇俩伤了不少脑筋。杨彪从小就性情顽劣,读书读不进去,成天和一帮小哥儿们厮混在一起。这自然让杨得胜大动肝火,少不了使些棍棒政策。杨得胜妻子叫田秀秀,在工商局做主办会计,平时却又是极宠着杨彪这个宝贝儿子的,每次都要出面拦着。杨彪到底是个机灵乖巧之人,只要回到家,就做出一副老老实实、勤奋好学的样子,只要不在父母眼皮底下,便复了本性,无所不干。这自然还得杨华为他捂着,因此他一直是讨好巴结着杨华的。
  当杨华受着爱情的熏陶回到家里的时候,家人都已放了假,留在了家里,准备过一个和和美美的春节。杨得胜已是五十岁的人了,头发虽然开始花白,却满面红光,有不怒自威之容。小时的杨彪让他生了不少气,但大凡父亲打骂儿子,打骂是假,鞭策是真——他容不下儿子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最终杨家一番基业丢在个败家子手里。如今杨彪长大了,特别是在楚州锻炼的两年里,似乎已是痛改前非,不但工作十分出色,而且开始知道孝顺父母了,回到舒城后马上又报考了函授大专。对此,杨得胜自然是满意的, 甚至是不无得意的。
  杨得胜的情绪极好,田秀秀心情也比较舒坦。她想的是丈夫得志,儿子有望,女儿也是明珠璨灿,全家竟没有一点波折,一派和和美美之景象。现在,她心里唯一挂念的就是宝贝女儿杨华还在楚州的事了。她一直反对让杨华下到楚州去,但杨得胜有他的考虑,所以竟在这一点上作了主。现在杨彪已经调上来了,下一步无论如何都要把杨华调到身边来,这就是田秀秀的想法。
  在这一家人开家庭会时,田秀秀问杨华道:“华华,在楚州还惯吗?”杨华满面春光,说道:“很好呀。”田秀秀看了看闭目养神的杨得胜,不甚满意地说道:“老儿,你还有心思悠哉乐哉。华华一个人在乡下,受了不少罪,好像不管你的事似的。”杨得胜似乎并不为之所动,只是点了点头。田秀秀生气了,又道:“你这个爸爸是怎样当的,不管你这个宝贝女儿了?”杨得胜这才笑了笑,说:“你别急嘛。你怎知道我就不关心华华了?我早就跟卫生局的陈局长和县医院的张院长打了招呼。”又对杨华笑道:“华华,是楚州好,还是舒城好?”杨华笑了笑,说:“两个地方都好。”“这话怎么说,你总得有个比较,哪个更好?”杨得胜道。杨华眨动了下眼睛,说道:“县城当然更好了。”“那好,过完春节最迟三月份,你就可以到县医院上班了,”杨得胜出乎意料地向全家人宣布了这个大好的消息。之后,他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消息来得实在有点突然,杨华搂住杨得胜的脖子,无不调皮的嬉笑道:“真的吗?”田秀秀也乐了,佯怒道:“你这个死老儿,卖什么关子!”杨彪笑道:“爸爸是做好了再说,让我们有一个惊喜。”见杨得胜默认了,杨华自是万分欣喜,朝杨得胜脸上“叭”的亲了一下,又为他捶起肩来,边撒娇道:“爸爸真坏……”杨得胜乐了,说:“华华真好,知道心痛爸爸了。”
  杨华乐了一阵,想起了梓君,更一阵甜蜜。她想,何不趁父母高兴,把跟梓君的事说了,让他们也作些准备?于是,她微红着脸说道:“爸,妈,我有了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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