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楼主: 屠狼

[投诉曝光] 投诉房管局、物价局不作为;曝光君合中央城物业乱收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28 17: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中文注册

x
曝光君合中央城物业乱收费:
1、物业费:1.30元/㎡这个标准是怎么来的?
2、装修押金:4000元/户,这个又是谁定的标准?更可恨的是铝合金封阳台扣除全部押金作为罚款,谁给的权力物业公司可以罚款?
3、垃圾清运:6元/㎡这个标准又是怎么来的,想怎么定就怎么定吗?业主自己清还不准,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4、砖沙水泥:强买强卖,比外面价格高,业主从外面买的不准进,老百姓没得选择,任由他们宰割。
以上问题武穴市房产局和物价局,你们管过吗,你们拿着国家和人民纳税人的钱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就这样任由这样的行为作为吗,你们不作为...?请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查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7:2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程道德 发表于 2016-9-30 09:31
网友:
   您好!
   我是君合物业的工作人员,在看到你的帖子后,第一时间就你所投诉的问题进行反馈。

真是个逗逼物业,回复的内容打自己嘴巴。武穴哪个小区装修保证金收了4000?哪个小区垃圾清运收了6元/平方?凭什么业主不可以自由清运或者外面购沙水泥,谁规定的?君合中央城物业收的都是武穴市场翻倍的价格,说你们的物业费标准怎么来的,按你们这样回复就是自己定的价了,那就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了,可笑,既然你们合理合规,那就拿出批文出来。还说什么都退了保证金,甚至谁给你的权力扣除保证金,装修哪个算违约?铝合金封阳台算违规?违不违约不是你君合物业说的算。沙砖水泥还有跟合作商签合同,这不就典型的沙霸,比外面贵,外面自己拉的沙不准进来,这不是强买强卖是什么?像这样的物业只收钱不服务,还谈的上五心服务?根本就没服务,反而我们花钱请了一帮人来管我们,请摆正你自己位置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 00:14: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和地方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说不能铝合金封阳台和装防盗网的,刚查了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湖北省物业条例今天开始实施,我今天认真详细读完了,先请君合物业认真学习下,包括我的政府相关部门也认真学习下,我上述的揭露的君合中央城问题,条条都是违法的……不但是我揭露的这几条违法的,君合中央城的问题太严重的违法的!甚至老账新帐一起算,君合交房到现在都是未达到交房标准的,最起码的电不是正式电,路不通,这个是最基础条件,消防未验收,竣工备案就更不用谈了……所以说君合物业就是为了搞钱,哪有什么服务,新的湖北省物业条例规定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 01:0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今天在网上学习了不少有房地产和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的房产局和物价局严重的不作为。君合中央城的地产和物业人员不要知法犯法了。停止你们的可耻违法行为,现在回头还有岸。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责起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和权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15:4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程道德 发表于 2016-10-7 11:21
湖北君合置业有限公司
武穴君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业主近期较为关心的若干问题的

我们及群众没有感到不安,倒是君合感到很不安顺了,我们及群众没有猜疑,我们是守法公民,合理合法违权,倒是君合做法严重违规违法。我们的不安是对君合可耻的违规违法行为感到不安,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感到猜疑!君合明知自己的可耻行为不妥,现在感到很不安顺了,如果我们这样的行为有问题君合请不要保留,直接告我们吧!


下面我发个摘抄你们君合好好学习下,同时广大网友可了解下:
封闭阳台具有正当合理性和具有法律依据
1.阳台是业主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的权利”。
由于在购房合同中并未写明阳台是外立面业主无权处理,加之业主为阳台面积交付了费用,故可将阳台看作是业主对住宅建筑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其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业主对自己的阳台进行封闭,是行使,使用处分权能的一种表现。
2.物业引用的法规与阳台实际情况存在矛盾。
若君合引用条款成立,将业主私有阳台认定为外立面,——即非业主私有财产不享受《物权法》与《民法通则》的保护,请君合与相关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就本项目的阳台性质进行裁定。
若裁定为外立面,我们当停止一切封闭阳台的合同。
同时我们也将要求开发商退还阳台部分相关金额,
另外我们将就开发商在住房销售时将不可行使使用权限的外立面当作可行使使用权限的专有部分进行销售的欺骗行为和违规操作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3.业主对自己阳台的封闭未侵犯其他人利益
我们业主对阳台的封闭式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未妨碍建筑物的正常行使和损害区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我们对阳台的封闭没有破坏结构,没有向外侧扩展延伸,没有侵犯其他住户的采光通风。不构成任何公共威胁。我们封闭阳台使用的材料及样式统一,并未影响小区内的整体美观、市容环境及其它公共利益。

根据以上诸点,业主对阳台的封闭是合理合法的。
君合物业无权干涉。
君合物业的做法反而是违法违规的。

1、 物业只是服务企业,不是行政单位,没有行政权限
2、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无效,对阳台的要求也违法
我们业主与前期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非经双方协商的不平等、不合理的无效合同。因为如果我们不签订以上合同,将拿不到自己房产的钥匙,所以该合约是格式的霸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业主没有约束力。

综上,业主对阳台的封闭是合理合法的。君合物业既无行政权限,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君合公司和君合物业停止违法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7:2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邻居们不要理会君合他们给的什么说明和答复,都是违法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4 21:3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相关部门太不作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9 09: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热贴要顶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4-11-1 07:36 , Processed in 0.03796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