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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已回复】“新农合”报销中的不解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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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6: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新农合”报销中的不解之处的问题,我单位已获悉,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武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农合报销的药品必须是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外药品是不能参与报销的,另外一些大型的检查费用也是部分参与报销。你的总费用2301元,不予补偿费用203元可能是目录外药品和超费用检查因此纳入补偿的费用2107是正常的。
另新农合对每个定点医疗机构都设有起付线。起付线,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偿时计算补偿费的起点,在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才按比例报销,在这以下的费用由参合农民自己支付。设定起付线主要是将资金补助的重点放在对大病患者的补助;同时,也可以排除将门诊费用当作住院费用报销的情况,因此起付线设置较门诊平均费用略高。另一方面为引导病人尽可能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不同级别医院设定不同的起付线,以及不同的报销比例,如将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定为200元,报销比例85%,市级医院起付线定为500元,报销比例75%,市外医院起付线定为1000元,报销比例55%。因为二医院是市级医院他的起付线是500元,补偿比例是75%所以你的合规报销费用(2107-500)*75%=1205元是正常的。

                         武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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