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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武穴结扎是强制的吗? [打印本页]

作者: atelier    时间: 2012-3-23 00:07
标题: 在武穴结扎是强制的吗?
个人的情况简介如下:
     早期在深圳上班,出去较早,在深圳结识了老家的一女孩,在05年时候生了一男孩,后来因种种原因未结婚领证最终还是分手,小孩归我。她嫁于外地。
     后来于2010年与武穴当地一女孩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又由于早期在武穴读书,那时候将农村户口迁入武穴市。多年在外务工未在武穴购置房业。因此在换办第二代身份证被武穴强制将户口迁出,迁出与迁入并未同时,要重新迁回到梅川也麻烦,也让梅川这边打证明同意。反正为此事跑了多少次,在家时间也少,虽然领了结婚证,但是自己的户口没有彻底落户在哪里。也最终导致领了结婚证后准备证不知道上哪里去领,去我们老家村里领说户口不在村上,说武穴领,武穴说不在武穴。也没有明确的引导我们去如何去办。
    有幸在2011年在梅川二医院顺利生产了一龙凤胎。这是与老婆生的第一胎。现在目前在广州创业。近日老家书记催促我们回去必须要强行结轧。如果不就要罚款2万?请问合理不!

国家条例不是说的很清楚吗,为什么在武穴还是这样胡来作法!
以下咨询过学法律的同学条例如下:
第十八条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   (三)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

第二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通过对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妊娠情况的检查,帮助其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为其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提倡和鼓励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宜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避孕措施,生育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育龄夫妻宜选择以输卵(精)管结扎术为主的避孕措施。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终止妊娠。

作者: 是非难分    时间: 2012-3-23 08:25
好像是有点不符合道理,最主要的是楼主和村里的关系没搞好,      可能还是要花点钱吧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2012-3-23 09:49
你这种情况是属于政策外生育多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罚款是两回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政策依据和标准的。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2-3-23 10:04
不要理村支书这帮混蛋!
作者: atelier    时间: 2012-3-23 10:35
没事唉一刀干吗,现在人不就是追求完整吗,功能多不用也行呀,谁国家规定了一定要非要结轧,现在社会压力这么大。给钱我都不打算生了。上个环定期配合他们的检查不就得了吗?在武穴一点人权都没有。而且现在在广州上班,在这边大医院做个证明寄回家都不行呀。
作者: 我是小郭    时间: 2012-3-23 11:40
路过的看看!!!!!!!!
作者: 荆楚风月    时间: 2012-3-23 13:36
给钱就了事,他不是别的原因,就是要钱,石佛寺计生办的一个狗养的还不是生两个儿子?还不是照样上班?
作者: ¥泰森¥    时间: 2012-3-23 20:19
上个环就行了。                                                                                                
作者: 微笑牙科    时间: 2012-3-23 20:42
你准生证村里都不给办,计划生育村里怎么又要你结扎了,乱弹琴!
作者: 微笑牙科    时间: 2012-3-23 20:43
按村书记原话回他,户口不在村里,村里管不着。
作者: 洋河蓝色经典    时间: 2012-3-23 20:48
做点人情,打点一下,应该能少罚点。
作者: 金辉煌五金工具    时间: 2012-3-23 21:24
他们就是想搞点钱
作者: 金辉煌五金工具    时间: 2012-3-23 21:40
你们生了一对龙凤胎,太幸运了,恭喜!{:soso_e183:}  反正你户口不在家,别理他们
作者: 飘→零の    时间: 2012-3-26 09:56
户口不在村里,估计罚了也白罚。    你现在户口还没搞清楚在哪里。 如果你小孩子以后上户口还要罚的!
只有弄清楚自己户口在哪里,等给小孩子上户口的时候再罚!
作者: 飘→零の    时间: 2012-3-26 09:57
关系搞好2W可能不需要那么多。  我朋友只花5千块。
作者: chenxq126    时间: 2012-3-26 13:16
从武穴迁回去的户口也是非农户口,你本有一小孩子(前妻生),后面你又生一胎,那是算第二胎了。你自己对照一下计划生育政策看看,是如何规定的,就明白了。
作者: chenxq126    时间: 2012-3-26 13:19
需要提醒你的是,户口从武穴迁回去变不难,关键是事情要一件一件来办,你得先把户口从武穴迁回去,再一个个地去解决问题。
作者: 彭康华    时间: 2012-3-26 16:06
村里无权罚款。
作者: 民兵营长    时间: 2012-3-27 14:19
小屁孩 发表于 2012-3-23 09:49
你这种情况是属于政策外生育多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罚款是两回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政策依据和标准的 ...

一说到社会抚养费,哥就蛋痛,刚开始还以为国家补给我们一点抚养费,后来不是这么回事,我们还要交钱给政府,真是扯旦!!!纳税人纳这么多钱做什么啊?政府都这么有钱了,不想为本国民众服务,整天在国际上做好人,给这个车(自己国家的校车老是出事,还大批大巴车无偿给国外小孩用),给哪个大米。。。。。。真是无语!况且我国现在生个小孩成本这么高,老百姓啊,可怜的老百姓!
作者: 民兵营长    时间: 2012-3-27 14:22
飘→零の 发表于 2012-3-26 09:57
关系搞好2W可能不需要那么多。  我朋友只花5千块。

这个扯旦的事,有关系有人出2000,没关系没人出20000,什么东东
作者: atelier    时间: 2012-3-28 12:31
今天又打电话让我们回去了,最后通告了,4/1号前回去,不回去要等着罚四万
作者: atelier    时间: 2012-3-28 12:35
在梅川从政前几天出了一樟这产的事:
:
大从政前几天武穴计生办抓走一女的关了两天了,还没回来,要家里人签字结扎,说是出4万5,钱给了,今天又变卦了,说是要十万,什么政策规定这样.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2012-3-28 14:46
民兵营长 发表于 2012-3-27 14:19
一说到社会抚养费,哥就蛋痛,刚开始还以为国家补给我们一点抚养费,后来不是这么回事,我们还要交钱给政 ...

没办法,我们是中国人,生活在中国~~
作者: 下岗工人    时间: 2012-3-29 14:43
哎,一声叹息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2012-3-29 15:22
atelier 发表于 2012-3-28 12:31
今天又打电话让我们回去了,最后通告了,4/1号前回去,不回去要等着罚四万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村里无权罚款~~
作者: 长疯大侠    时间: 2012-3-29 23:01
为这事我都打电话计生局质疑了,对方态度及其恶劣  土匪就是土肥  本质难变
作者: 潇湘夜雨    时间: 2012-4-2 09:02
希望楼主注意一下,第一,村支书是没有权力要求村民罚款。第二,楼主个人的户口问题应该首先让村里出一个证明,不管是村里的户口还是武穴的户口都让村里出一个证明。如果是村里的,那就按村里的证明去办一下户口本。如果村里的证明上写的是某年某月某日已迁到武穴,那就得到武穴去办户口本。还有,你目前生的是龙凤胎,而且你这种不符合再婚,因为你之前没有办过结婚证。但如果女方是初婚或者再婚,你们又想再加一个小孩,那我建议你最好拿着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办一下婚育服务证,也就大家说的准生证。还有就是你当前的问题,村支书说要罚款,你可以直接报警或者打电话到省计生委,他们那边会有人处理的。我老婆今年元旦生的一个男孩子,村里天天逼命一样的让上环,我直接一个电话打到省计生委,人家一句话就给办好了,其实初孕的妇女不是非得上环的,这个都是个人自愿。
希望我提供的这些信息能帮到你。也希望不太懂国家法律的百姓兄弟们不要给那帮狗日的村委忽悠了血汗钱。
作者: 村长小麦    时间: 2012-4-2 11:01
多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政策。
作者: atelier    时间: 2012-4-2 13:24
潇湘夜雨 发表于 2012-4-2 09:02
希望楼主注意一下,第一,村支书是没有权力要求村民罚款。第二,楼主个人的户口问题应该首先让村里出一个证 ...

老乡你好,我这一龙凤胎是结婚领证后生的。与这个女孩生的第一胎。这第一胎符合国家生育范围内,只是没有领取准生证,可能需要罚款500元左右。但是国家政策没有一定要强制结扎。现在避免措施在当今有好多呀。一在社会压力这么大。房价这么高。已经无形中。。。
作者: 兵血不冷    时间: 2012-4-5 12:59
    一提到武穴的所谓官员,我就来火!
作者: 流浪的人    时间: 2012-4-5 18:01
学习了,以后知道怎么做了
作者: 夏江南    时间: 2012-4-5 19:29
摇头,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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