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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回复】武穴梅松线,龙坪限速50公里每小时让司机和相关法律情何以堪! [打印本页]

作者: 心蓝    时间: 2011-7-16 21:58
标题: 【已回复】武穴梅松线,龙坪限速50公里每小时让司机和相关法律情何以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405号

颁布日期:20040430  实施日期:200405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作者: 心蓝    时间: 2011-7-16 22:04
今天在电视上看到滚动限速消息,很是不理解,不知道你们限速50公里每小时依据那条法律,如果你们把交通事故归结于所有司机速度过快的话有点说不过去吧!我想在事故中时速50公里和70公里是没有多少区别可言的,希望你们不要光以罚代管,这样会催生套牌和假牌的恶化,到时候出现事故会更增加调查和破案的难度,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有关部门要慎重,仅是建议而以哦!
作者: 菜坏疯    时间: 2011-7-16 22:46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那路是城市道路?
作者: 伊水之滨    时间: 2011-7-17 06:21
在中国,能说出口就可以是依据,还管什么法律条款。
作者: 心蓝    时间: 2011-7-17 08:33
大哥,那再怎么也是公路,不是城市道路吧!你书怎么读的?
作者: 武梅余    时间: 2011-7-17 17:17
淡定,大家要悠着点,不然的话,你就没有那么多钱出了
作者: 邓必松    时间: 2011-7-17 18:12
靠自觉...........
作者: 涛涛爱丹丹    时间: 2011-7-17 21:59
心蓝 发表于 2011-7-16 22:04
今天在电视上看到滚动限速消息,很是不理解,不知道你们限速50公里每小时依据那条法律,如果你们把交通事故 ...

我只是想说  时速每小时50公里跟时速每小时70公里是有区别的!
作者: 剑胆琴心    时间: 2011-7-18 08:55
十次事故九次快,兄弟,生命只有一次,为了你和你的家人,还是悠着点的好……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1-7-18 09:17
50公里也是有点太慢了吧,搞不懂只能部门的管理思维!可能职能部门只有理财的思维,其他还在学习之中。。。。。。。。。
作者: 不咬人的文子    时间: 2011-8-2 15:59
心蓝先生:首先感谢您对武穴道路交通的关心和关注,对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圻龙线与石松线的限速,是我们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同时报黄冈支队批准认可后进行的举措,是根据线路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50公里的限速主要是由于一、此条线路宽只有9M,属混合性道路,又是龙坪、农场两个镇6万人民群众出行的必经之路,也是黄梅方向车辆进入武穴的一条主要通道,道路通行条件的复杂性可想而之;二、仅2011年以来,龙圻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65起,其中重大事故就有4起、致死4人,致残3人,一般交通事故7起,轻微事故44起,而这些事故中60%以上都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员超速引起的。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把限速订在50公里,也是希望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出行的环境。
作者: 上帝叫我爱你    时间: 2011-8-2 21:43
回复 不咬人的文子 的帖子

调研个毛竟然是必经之路为什么不修宽点呢,
作者: 冷静    时间: 2011-8-2 21:58
安全第一,生命可贵
作者: 上帝叫我爱你    时间: 2011-8-2 22:30
资金有限,东挪西那:剩下无几,修此大路。政府已罄
作者: 雨夜孤帆    时间: 2011-8-2 23:57
我 认为此路事故多是个人交通安全意识太单薄,与车速度关系不大,限速50公里还叫公路吗?什么调研?都是套话
作者: 上帝叫我爱你    时间: 2011-8-3 06:30
回复 雨夜孤帆 的帖子

就是就是。照他们说法,不要修高铁跟高速了
作者: 菜坏疯    时间: 2011-8-3 21:42
呵呵·便于出罚单撒·
作者: 大队书记    时间: 2011-8-3 23:27
50够快了,哥们,安全才能回家呀!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1-8-4 09:27
为了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政府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亲自重新调研三番,结果如下:从本日起凡是经过此路段车辆车主必须下车推车前行,否则后果自负!政府领导公车除外!政府公车经过此路段必须时速以500公里/小时前行!
作者: 武梅余    时间: 2011-8-4 18:48
武松线能跑到50是神车,我说不用限速,能跑30就不错了
作者: 心蓝    时间: 2011-8-10 14:46
其实交通事故我也关注很多,百分之八十的事故与摩托车有关系,可能夸大了一点,你们还是想想办法管理一下摩托车吧,不要总以罚代管去整那些司机,否则套牌假牌会很多,后果很严重!
作者: 法国熏衣    时间: 2011-8-30 23:35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前提条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是在没有这样的标志、标线标明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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