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标题: 史上最牛的老师!,也必将是武穴人中的败类!!! [打印本页]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0-3-6 15:35
标题: 史上最牛的老师!,也必将是武穴人中的败类!!!
史上最牛的老师!,也必将是武穴人中的败类!!!

话说一个叫唐剑锋。他要毕业时。把我好几百元东西搞丢了,因为手头紧,过一段时间偿还我东西,并还把身份证号:422129198207190572  ,当时说他在黄冈市武穴徐建初中。后来经过 我多次查找他才说他的工作单位:湖北省黄冈“武穴市第三实验中学” 给了我。当时我相信了这个人觉的挺好的。

这期间我每一段会找他要,从未间断过!这期间一直他总是拖拖拉拉,就在前几天找他要。他说“过时间太长,在法律已经无意义了,不可能再赔给我了。”

我这才明白,原来故意拖两年,就是为不赔尝东西,想痞掉。
更可恨的是我问:“电子词典怎能么办?”他竟然说:“电你XXXX”竟然开口骂人,损坏别人东西不赔偿,还骂人,他还是老师。天下那有种人,这种人就应该暴露世人面前所有人都知道,以他耻!

我晕,打电话到他学校武穴市三中,狗日他的在电话那边骂我。

打到武穴市教育局,对方直接挂我电话。

打到政府说什么是什么私人问题,要我去找当地的法院。这怎是私人问题呢?关系着老师的素质问题啊?一会这是小事?从来不管这些小事的。管事还分大小事?老子晕了。


附他的图:
作者: hlx    时间: 2010-3-6 15:50
纯属私人恩怨,不感兴趣
作者: wbp518    时间: 2010-3-6 16:08
建议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如果不行再寻求其它途径解决
作者: czl73    时间: 2010-3-6 19:46
事实表述不清,无法作出公正判断
作者: 地表    时间: 2010-3-6 19:58
原来是这个败类啊!认识,以前在学校他还借我的钱呢?还欠我20元没有还呢?
作者: 地表    时间: 2010-3-6 20:00
应该是他,没错的!我以他是武穴老乡就借给他,后来还多次向我借钱!
作者: 地表    时间: 2010-3-6 20:03
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靠
作者: 云水    时间: 2010-3-6 22:42
...人民警察有流氓,人民教师活蚂蟥...
嘿嘿,你让蚂蟥吸血了。
不过,你这作法不可取。未经别人同意,在网上公布别人身份证,相片,是违法的,真要打官司,你输定了。
至于他欠你的钱的事,你也可以通过法律要回来,不是他说的过了二年就要不回来。法律上所说的二年有效期,是指这二年内,你没追要过,很显然,你最后一次追要的时间没超过二年,所以你还是要的回来的,关健是你要有证据。
作者: 六小贩    时间: 2010-3-7 10:26
楼主无能。
作者: darendesign    时间: 2010-3-7 10:55
哎,做人是要讲信义的~~~~
作者: 大队队长    时间: 2010-3-7 13:15
拳头试下看!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0-3-8 15:24
楼主无能。
六小贩 发表于 2010-3-7 10:26


嗯,他还骂我!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0-3-8 15:25
原来是这个败类啊!认识,以前在学校他还借我的钱呢?还欠我20元没有还呢?
地表 发表于 2010-3-6 19:58


早知道,是这种人。
作者: 武穴的天空    时间: 2010-3-8 15:48
都是啥人吗?
作者: 湖北重工    时间: 2010-3-8 15:52
他是老师啊,真他妈的活得太没道德了,早该死掉。
作者: 六小贩    时间: 2010-3-8 17:19
嗯,他还骂我!
武学剑 发表于 2010-3-8 15:24



    我真没话说了。我是说你无能,这口气也咽的下!
作者: 菜坏疯    时间: 2010-3-8 21:45
纯属私人恩怨
作者: 乐逸乐    时间: 2010-3-8 23:12
史上最牛的老师!,也必将是武穴人中的败类!!!

话说一个叫唐剑锋。他要毕业时。把我好几百元东西搞丢 ...
武学剑 发表于 2010-3-6 15:35



    一看照片就不是什么好鸟!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0-3-21 10:49
我真没话说了。我是说你无能,这口气也咽的下!
六小贩 发表于 2010-3-8 17:19


躲着我不见。能碰到他一定叫他见血。
作者: 石磊    时间: 2010-3-21 11:21
楼主大概也没什么文化,表述不清。武穴人欠钱赖帐,很正常啊,要学会习惯!
作者: 只和老婆谈恋爱    时间: 2010-3-24 15:12
路过,,,,,过路
作者: 金达    时间: 2010-3-31 09:03
就当给大家提醒一下垃圾在那 也不错啊
作者: human_yxw    时间: 2010-4-2 11:17
如果属实,让这种人当老师,要害一批人了。。。
杯具啊。
作者: 飞.飞    时间: 2010-4-2 19:12
哎,何必呢?几百块钱的事情,人的一生玩不尽的味儿上不尽的当,算了,当捐助给灾区了算了。。。。。。每个人都有很长的路要走,给点面子给他,他以后吃到亏后就知道该怎么做人了。。。。低调低调。
作者: 港定电子    时间: 2010-4-6 15:43
我看了下

事由表述确实有些模糊

题目也有点离谱

说句心里话

遇到不讲诚信的人

我们不希望靠警察

而是自己成熟的心智

以前我看过
“昔日寒山问拾得曰: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云: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作者: 港定电子    时间: 2010-4-6 15:47
  往昔寒山禅师,曾经问拾得说:“如果世间有人无端的诽谤我,欺负我,侮辱我,耻笑我,轻视我,鄙贱我,厌恶我,欺骗我,我要怎样做才好呢?”
  拾得禅师回答他:“你不妨忍着他,谦让他,任由他,避开他,耐烦他,尊敬他,不要理会他。再过几年,你再看看他又是什么样的一副面目。”
  寒山又问:“此外还有什么处世的秘诀,可以躲避别人恶意的纠缠呢?”
  拾得就告诉他:“我曾经看过弥勒菩萨偈,你且听我念来,偈子是这样说的:
  老拙穿破袄,淡饭腹中饱,补破好遮寒,万事随缘了。
  有人骂老拙,老拙只说好;有人打老拙,老拙自睡倒。
  涕唾在面上,随它自干了,我也省气力,他也无烦恼。
  这样波罗密,便是妙中宝。若知这消息,何愁道不了?
  人弱心不弱,人贫道不贫,一心要修行,常在道中辦。
  世人爱荣华,我不争场面;名利总成空,贪心无足厌。
  金银积如山,难买无常限;古今多少人,那个活几千。
  这个逞英雄,那个做好汉,看看两发白,年年容颜变,
  日月像抛梭,光阴如射箭,不久病来侵,低头暗嗟叹,
  自想年少时,不把修行辦,得病想回头,阎王无转限。
  马上放下手,回头未为晚;也不论是非,也不把家辦,
  也不争人我,也不做好汉,骂着也不觉,问着如哑汉,
  打着也不理,推着混身转,也不怕人笑,也不做脸面,
  几年儿女债,抛开不再见。好个争名利,转眼荒郊伴。
  我看世上人,都是精扯淡。劝君即回头,单把修行干。
  做个大丈夫,一刀截两段;跳出红火坑,做个清凉汉。
  悟得真常理,日月为邻伴。”
作者: 惊喜一夏    时间: 2010-4-15 10:18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作者: 秘密警察    时间: 2010-4-19 14:35
楼主 你也反思下自己的这种行为!有点欠妥当!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0-4-24 12:21
楼主大概也没什么文化,表述不清。武穴人欠钱赖帐,很正常啊,要学会习惯!
石磊 发表于 2010-3-21 11:21



   淡定,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0-4-24 12:22
楼主大概也没什么文化,表述不清。武穴人欠钱赖帐,很正常啊,要学会习惯!
石磊 发表于 2010-3-21 11:21



   不要冲动。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0-4-24 12:23
楼主大概也没什么文化,表述不清。武穴人欠钱赖帐,很正常啊,要学会习惯!
石磊 发表于 2010-3-21 11:21



    习惯了,只能在这吼吼。
作者: 骑着黄牛逛武穴    时间: 2010-5-4 15:02
唉,谁叫我们只是小小的百姓呢?当官的压贵族,贵族就只有压平民了
作者: 心蓝    时间: 2010-5-7 15:55
乱世必用重典
以恶治恶,以暴治暴
作者: 铂金    时间: 2010-5-9 09:51
一天在车上,一个蛮漂亮的女孩忽然冲一个文质彬彬的白净小伙儿大骂:“流氓!”好象是小伙手脚不老实了。  小伙表现得很委屈,立即反驳。双方开始骂架。  稍候,听女孩骂道:“你是大流氓,从小就是流氓,你妈刚生你出来,你都不忘回头要看一眼。”   满车乘客听了后,先是鸦雀无声了一下,随之发出爆笑。  我的同事直摇头说,他头一次见识到骂人可以骂到如此,这真是绝骂,无人能敌了。  那个小伙被骂以后,张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们听了,都感叹这骂真是千古绝骂,大概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都说的确没有比这更狠的骂人话可以用来回击了 。  这时突然听那男的大声说了一句话,众人听后,晕倒一片!     要想知道男人说了什么吗??
作者: 村长小麦    时间: 2010-5-9 11:33
一天在车上,一个蛮漂亮的女孩忽然冲一个文质彬彬的白净小伙儿大骂:“流氓!”好象是小伙手脚不老实了。  ...
铂金 发表于 2010-5-9 09:51


说了什么?



作者: 铂金    时间: 2010-5-9 13:13
那男的说:”妈妈,你别再说了。“
作者: 郭建新    时间: 2010-9-27 20:24
需不需要  黑恶势力
作者: 一笑一笑    时间: 2010-9-27 20:36
楼主无能啊直接揍他狗日的
作者: 晓峰    时间: 2010-10-4 12:00
信誉何在?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10 21:45
回复 港定电子 的帖子

谢谢,我这人有时不知道为什么,对过去不能忘记。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10 21:47
回复 秘密警察 的帖子

看看前面的帖子,对他评价不高。
说实话,开始想算了,就当教训了。后来听他在背后又骂我,忍无可忍,去他的什么‘和谐’啊,‘文明人’啊。
不管了。
作者: 夏夜萤火虫    时间: 2011-7-11 09:26
网上公开别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相片,并在网上故意诋毁他人的名誉有可能触犯法律。虽然本事件让楼主很生气,但你们这属于私人间的问题,最好私下解决,甚至可以到当事人单位找领导解决,最好不要在网上散发。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14 09:02
夏夜萤火虫 发表于 2011-7-11 09:26
网上公开别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相片,并在网上故意诋毁他人的名誉有可能触犯法律。虽然本事件 ...

他应该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看看前面的。
我多次找过他,他骂我,
找他单位,领导理都不理。据说他老头子还是教育局的。

在这发贴是想让别看清他真面目,对他要防着点。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18 12:40
骑着黄牛逛武穴 发表于 2010-5-4 15:02
唉,谁叫我们只是小小的百姓呢?当官的压贵族,贵族就只有压平民了

我就不相信,如今这还有敢人在网络面前欺压百姓的。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19 08:51
回复 心蓝 的帖子

说实话真想去以暴治暴。痛扁他一顿。以解心头之恨。
作者: 路人丙    时间: 2011-7-19 09:14
老黄历怎么又被人翻出来 了?
作者: 神奇混小子    时间: 2011-7-19 11:13
对于品行不端甚至执法犯法的官员、平民,应该是可以曝光的。并不存在什么法律责任。
作者: 神奇混小子    时间: 2011-7-19 11:14
当然如果是诬告陷害另当别论。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20 12:24
回复 神奇混小子 的帖子

绝对没有诬告他,我多次联系他,打他电话,他不敢接。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23 08:39
回复 郭建新 的帖子

需要,你愿意不。好好教训下。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23 08:39
回复 一笑一笑 的帖子

说实话我真没那个胆,也就只在网上发下帖子。。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23 08:41
回复 晓峰 的帖子

当我看到一个叫‘地表’的回复,我们发现了他从来没信誉的。。。。。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1-7-23 09:27
找学校领导去!不行再到教育局去!这种事情没有必要到网上嚷嚷!
作者: 街边等爱    时间: 2011-7-23 10:23
用拳头说话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24 22:04
回复 飞翔。 的帖子

找教育局打电话过去,直接挂。找政府,他说不管。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25 12:28
回复 街边等爱 的帖子

我胆小,说实话动手起来。我怕。。。
作者: 红花郎    时间: 2011-7-25 13:05
建议去武穴法庭,这属民事纠纷,让法官给你们裁决!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7-26 21:48
回复 红花郎 的帖子

你以为是你的法官啊。人家还嫌这是小案子,不值一管。
作者: 张伊枫    时间: 2011-7-26 22:27
息事宁人吧,就当买个教训。也算不上大事情,何况楼主已经侵害了他的人身权,也算是报复了他。扯平了。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1 19:07
张伊枫 发表于 2011-7-26 22:27
息事宁人吧,就当买个教训。也算不上大事情,何况楼主已经侵害了他的人身权,也算是报复了他。扯平了。

关键是他骂我,心里不爽啊。。
作者: 上帝叫我爱你    时间: 2011-8-2 21:13
回复 武学剑 的帖子

大家都不爽,各退一步
作者: 寒烟翠    时间: 2011-8-2 22:24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3 22:04
回复 上帝叫我爱你 的帖子

我现在被他搞疯了。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4 19:02
回复 寒烟翠 的帖子

确实,看看之前的帖子原来他借过好多人的钱了。。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5 12:13
我已经不在是常用技量能打发的人了。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6 16:54
我顶顶顶。
作者: 一寸相思    时间: 2011-8-7 15:06
晕,这样的事情也发表。。。。。。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9 12:30
顶顶。顶。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12 12:29
我就不相信了。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17 12:10
回复 一寸相思 的帖子

就有这样的事。。
作者: 雷可    时间: 2011-8-17 20:48
               
作者: 伊水之滨    时间: 2011-8-18 07:32
话说这欠债的还长得有些帅。

楼主跟这姓唐的是什么关系?同学?还是熟人?楼主打电话给教育局、政府完全是多余的,他们拒绝受理是正常的,因为这就同楼上所说纯属私人恩怨,你这样做的目的我推测是曝他的光,让他丢丑,就同这网上发帖一样。你这样曝光他,他索性破罐破甩,永远不会还你了。有证据就去法院起诉他,否则楼主这样做是违法的哦。要是别人反咬一口,你可受不了哟。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18 11:36
回复 伊水之滨 的帖子

前面也是有人回贴子,这也不是第一次托欠别人,不是第一次耍无赖。
让破罐子破摔吧。
我不信他在网络面前不胆寒,有多少事不是都是靠网络解决的。
法院才不管理这小的事呢。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23 16:56
顶顶顶顶顶。
作者: 娈娈    时间: 2011-8-27 22:22
伊水之滨 发表于 2011-8-18 07:32
话说这欠债的还长得有些帅。

楼主跟这姓唐的是什么关系?同学?还是熟人?楼主打电话给教育局、政府完全 ...



  话说,这位仁兄是没见过帅锅吧
作者: 尘子    时间: 2011-8-28 09:43
这是个很老的帖子了,楼主又来发啊。看来楼主对当事人的恨之深。。。。。。。。。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29 12:10
回复 尘子 的帖子

相当恼火。
作者: 天天开心快乐    时间: 2011-8-29 12:45
回复 武学剑 的帖子

说得有理,中国人就是贱,有些事情就是要通过曝光才能起到作用,好让他知觉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8-31 09:34
天天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1-8-29 12:45
回复 武学剑 的帖子

说得有理,中国人就是贱,有些事情就是要通过曝光才能起到作用,好让他知觉

我相信网络,
相信在网络面前他必须低头。
作者: 垂涎...    时间: 2011-8-31 11:41
小伙子有精神。混进不混出,这是优秀丈夫的标准。各位女士提早下手。
作者: 逝水年华    时间: 2011-8-31 15:43
法律不管用,就把他名誉搞臭,也是无奈之举吧!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9-2 12:27
回复 垂涎... 的帖子

我的很少上网的。甲此事真恼火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9-2 12:28
回复 逝水年华 的帖子

不是只是无奈,还有恼火。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11-9-7 08:33
钱不多就算了,花钱买教训。要是有个几千块,就找法院,但是要有合法手续,不然就自认倒霉。在这里说没有用的。
作者: 热心市民    时间: 2011-9-7 10:51
云水
你说:人民警察有流氓,人民教师活蚂蟥...有些意思,我对你家的遭遇深表同情,建议将对你家女性有流氓行为的人民警察指出来,并祥细叙述流氓过程让众网友评论!并将吸你家血的蚂蟥并指出来好吗?

作者: 捕兽夹    时间: 2011-9-7 11:24
楼上的别不服气,这句话应该改为:人民警察真流氓,人民教师活蚂蟥
作者: 捕兽夹    时间: 2011-9-7 11:26
还有,人民医院屠宰场,人民政府麻将房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9-7 13:22
回复 捕兽夹 的帖子

新中国。。。。。
作者: 可可小米    时间: 2011-9-8 17:32
回复 武学剑 的帖子

同意萤火虫的看法~~
虽然这件是请是姓唐的不对,但是这样在公共论坛上公布别人照片,私人信息确实有可能触犯法律。法律是不会管你是为什么违法的,理由再充足再委屈都不行~。。。所以还是换个处理方法比较好吧~~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9-9 09:42
顶起来 就是方法。。。。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9-9 09:42
别的方法想尽了。。
作者: 武学剑    时间: 2011-9-10 09:23
回复 可可小米 的帖子

米有办法了。。
作者: 给我一支烟    时间: 2011-9-14 14:01
回复 石磊 的帖子

大红,你什么时候也借点钱我,让我也赖一下撒。
作者: 听雨看风    时间: 2011-11-1 12:56
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
作者: 神の景阳小区    时间: 2011-11-1 21:28
诚信为立身根本
作者: 漂泊在外的人    时间: 2011-12-4 10:39
这种人够无赖的
作者: 一闪一闪.亮晶晶    时间: 2011-12-4 11:24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作者: 彭康华    时间: 2011-12-4 14:19
{:soso_e160:}
作者: 王氏狂徒    时间: 2011-12-4 16:21
人至贱,则无敌
作者: 虎子儿    时间: 2012-1-10 17:13
投诉无门啊;武穴这个地方就是憋屈




欢迎光临 武穴论坛 (http://bbs.wuxue.cc/)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