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标题: 品味 [打印本页]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0 11:58
标题: 品味

品味品位


昨夜湖边听琴,湛然先生赠我新作《燃灯夜话》,于是果真燃桅灯三人闲话,不胜快意。谈及往来无白丁,令我想起品位这个老俗的词。有品有味,就算大字不识几何,也可以谈笑风生。所以称人白丁,只是自大之说而已。

宋家三姐妹,庆龄爱上孙中山,美龄夫君蒋中正,而蔼龄却没有嫁与毛润之。这就是品位。政治之外拨云见月,也见到些许品位。叫蓝苹的,正好与他旗鼓相当,乖张疯狂,在于无品。

我欣赏李连杰,目光澄澈,心地纯良,女儿喜欢Jacky Chan(
成龙),笑容灿烂,顽强真诚。这正是中西文化品位的不同。中国古老,西方文明。中国静水深流,西方哼哼哈哈。女儿七岁,不能领略个中意味。我耐心伴她成长,正如平心静气,等西方文明演绎。

一部石头记,
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也算品位不同,各取所需。

我看品位,只在人品,而论人品,却在人心。心有虚、实、好、歹,品有高低。

"诗三百,只这无邪二字(《牡丹亭》.闺塾)",诗是诗经,是读书人的书中上品。

华美的生命之袍张爱玲,燕市书春的奇才冷清秋,不动声色,虚实人生。书中中品,数不胜数。

野史述怀,道听途说,信笔涂鸦,书中下品。不妨拿来一看,也许并非开卷有益,可能也开启得了某些人的智慧。

车站地摊,粗劣的印刷,鄙俗的文字,那虽是无品的东西,却也寻得着无数的人来匹配。可以付诸一笑,或置之不理。

好便是了,了便是好。此乃上品,曲高和寡。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长期为人称道,此谓中品。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为时晚矣。此等下品,从者众。

有人撰文,论红楼与青楼,这算无品,拿恶心当有趣。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是我眼中上等品位之善饮者言。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是不错的酒兴,但因为只是要"同销万古愁,"算不得极好。不通透。

"只有饮者留其名,"本来很好的意境,但如今年月倒被人误为,不喝酒者没名堂,于是兴起好些"酒文化"。实在啼笑皆非,无味。

至于酒逢知己千杯少,人生能得几回醉?倒也大俗大雅,我是乐在其中的。

但若强劝"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
",则真是面目可憎,避之不及。味,同嚼蜡。

想起情爱,大约也有极品下品之分吧。只是我还未知个中妙处,不敢妄作评议。

上品的情爱,我猜是"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娇羞,"这是否算作中品的爱?

七年之痒、审美或审丑疲劳、天亮之前说分手。。。都是寻常情愫。说不得孰是孰非,冷暖自在人心。

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是潇洒?是无奈。一朝激情磨灭,给自己个说法也无妨。这个品位走底的世界,深情厚爱的人渐渐少了。我们喜欢说,不懂爱情。

胡言乱语,既说品位又说爱。我不知道,对论坛的爱,痴心一片,算得几品?


作者: 江涛    时间: 2008-2-10 12:24
哈,终见文坛如此有品位
美文学习了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0 21:01
经朋友指点,才知品味与品位原来不同。我竟在此误人子弟。巨汗。。。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0 21:17
版主受累,删了此帖吧。不要误人子弟。拜托!
作者: 江川    时间: 2008-2-10 21:22
对论坛的爱,痴心一片,算是极品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8-2-10 21:49
我看品位,只在人品,而论人品,却在人心。心有虚、实、好、歹,品有高低。
喜欢这句,呵呵,怎算误人子弟?彩瑶姐句句有理,不理品味还是品位,能从文中学些道理,知晓些彩瑶姐对生活之理解就足够了!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0 21:58
多谢代四鼓励!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8-2-10 22:03
彩瑶姐可别忘了多教教梓月啊~ 把你这一身才气与才情传授给她,让她也成为冰雪聪明的女子!~
作者: 张弓亮剑    时间: 2008-2-11 09:36
彩瑶文笔老练,纵横捭阖,开合自如,精品也。
一字推敲,治学严谨,上品也。
情系论坛,痴心一片,极品也。
细读精研数十遍,方敢回此帖,受益匪浅也。

作者: 星空不寂寞    时间: 2008-2-11 16:53
我看写得很好,世上没有绝对好的文章,只有心与心的碰撞,不要太求完美吧!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8-2-11 18:58
每次看到张弓的回帖,我都想躲一边不出声……
作者: 张弓亮剑    时间: 2008-2-11 19:01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扉雪</i>在2008-2-11 18:58:44的发言:</b><br/>每次看到张弓的回帖,我都想躲一边不出声……</div><p><font size="4">这是为什么哪?</font></p><font size="4">[em01][em01]</font>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1 21:41
我哪有什么才气,只有些淘气罢了
作者: 慧眸一笑^_^    时间: 2008-2-14 14:52
<p><font color="#f70968" size="4">彩瑶姐姐好文,慧儿特意来学习~~</font></p><p><font color="#f70968" size="4">遥祝新年快乐!合家幸福~</font></p>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4 15:20
谢谢妹妹,也祝你幸福!
作者: Lily    时间: 2008-2-14 16:36
<p>好文!</p><p>一品,二品,再品。</p>
作者: 玫瑰    时间: 2008-2-14 17:04
<p>精品</p><p>品位</p><p>顶!</p>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8-2-14 18:35
你的文采都飞到天上去了,我不敢回话,怕形成鲜明对比……
作者: 张弓亮剑    时间: 2008-2-15 14:32
错了吧?文采飞到天上去的人,应该叫扉雪飞扬才对。
请问:谦虚过度等于??
祝文学版风生水起出好帖,人气兴旺如飞雪!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8-2-15 18:32
最好如2008年初的雪~~ 呵呵,这下是真真的佩服你了,看了你的回帖,帖帖都妙趣横生,极见文字功底,真该请你这超版到文学版坐镇的~
作者: 两根头发37分    时间: 2008-2-15 21:49
太精彩了!此文真是上上品!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虽似信手拈来,实乃功力深厚!佩服佩服!
我就是把我所有认识的字打碎了再揉合过,也写不出楼主这样的锦绣文章。真是景仰。。。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8-2-15 22:01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两根头发37分</i>在2008-2-15 21:49:23的发言:</b><br/><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5"><strong>太精彩了!此文真是上上品!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虽似信手拈来,实乃功力深厚!佩服佩服!</strong></font></p><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5"><strong>我就是把我所有认识的字打碎了再揉合过,也写不出楼主这样的锦绣文章。真是景仰。。。 </strong></font></p></div><p>口水再多点~ 再激动点~~ 可以……还是不说的好~</p>
作者: 两根头发37分    时间: 2008-2-15 22:31
此贴不宜灌水!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6 08:29

作者: 张弓亮剑    时间: 2008-2-16 08:32
谢谢你的佩服,我们也一样佩你呀!你才华横溢,字字玑珠,初来乍到,已显老练,好!
超版?是你任命的吧,谢谢你的提拔,是不是上面已经有这个意思了?哈哈。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6 09:30
实在过奖
愧不敢当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6 09:31
江版鼓励
得意非凡中。。。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2-16 09:34
谢谢你的指点,谨记在心。
作者: 幽若    时间: 2008-2-16 10:04
呵呵,品味着品位...其中滋味或许只有自己才能真正体味...
作者: 刹那芳华    时间: 2008-2-16 10:09
学习了.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8-2-16 12:10
咦?那天见你好像是超版的呀?我要跟村长抗议去,居然都把人才放水乡里面,文学版却让冰城冷雪带着我这小虾米乱来
作者: 星空不寂寞    时间: 2008-2-17 00:45
眼看花了全让烟冲的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8-2-17 09:50
烟?哪来的烟啊?
作者: 村长小麦    时间: 2008-2-18 13:48
武穴论坛形像大使饶彩瑶就是令人佩服!
作者: 邵卫斌    时间: 2008-2-18 16:06
满眼尽是斐然的文采,佩服之至!问好彩瑶!
作者: 算了吧    时间: 2008-2-18 22:00
<p>不论人是非,不作物比较!大俗大雅...换来穷人一碗饭.有人愿打,有人愿挨.庸俗恶俗存在有它的理由,就像有贼就有警察一般....</p><p>不过,文章是好!</p>
作者: 秋月迟迟    时间: 2008-2-22 13:04
<p>为酬知己月归矣。多感。念念。</p><p></p>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3-4 15:55
<p>谁人识尔心?</p><p>彩瑶来了.</p>
作者: 飘于凡尘客    时间: 2008-3-5 00:26
细读精研数十遍,方敢回此帖,受益匪浅。
好生景仰啊,佩服! 佩服 !
细读精研数十遍,方敢回此帖,受益匪浅。
好生景仰啊,佩服! 佩服 !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3-5 08:39
不论人是非,不作物比较!大俗大雅...换来穷人一碗饭.有人愿打,有人愿挨.庸俗恶俗存在有它的理由,就像有贼就有警察一般....
不过,文章是好!


换来穷人一碗饭.!!!
使彩瑶有如醍醐灌顶.
谢高人指点.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3-5 08:50
邵版夸奖,使我动力倍增!
云开日出.鸟喧花静.故人来访,蓬荜生辉.
别来无恙?甚念!

作者: 永远的多多    时间: 2008-3-5 11:21
有情明日抱琴来,看不必明日,这篇文多多可以天天来品。
作者: 饶彩瑶    时间: 2008-3-5 14:33
落花人独立
我 抱瑶琴
你 听<<流水>>

作者: 听雪    时间: 2008-3-5 17:43
高!高!
作者: 算了吧    时间: 2008-3-5 19:09
"高人"愧不敢当
作者: 永远的多多    时间: 2008-3-6 13:48
惜我不懂流水,
却只是空喜欢着。

作者: 風清雲淡    时间: 2008-3-6 14:25
人气很足 所以来看看
作者: 笑古    时间: 2009-4-23 23:57
文采斐然自不必说。
但俺却从中读出楼主的无奈与不如意,感慨中……
作者: 蔚青蓝    时间: 2009-4-24 00:25
“叫蓝苹的,正好与他旗鼓相当,乖张疯狂,在于无品。 ”这句话可能会引起公愤。
有些事还是不要妄断。
作者: 蔚青蓝    时间: 2009-4-24 01:03
我再来做一次冒进者。这篇文章有许多语病,还有一些逻辑错误,或者说是偏见。
就拿这段来说:

总的说来,这是一篇夹生不熟的文章。
作者: 江涛    时间: 2009-4-24 09:21
再品彩瑶品位!
作者: 蔚青蓝    时间: 2009-4-24 13:18
撇开这篇文章的行文方式,说说内容吧。楼主想讨论的的想必是雅与俗的问题。建议读下王小波的《关于媚雅》一文。媚俗虽然让人嫌恶,但媚雅也给人装B之嫌(不是指楼主的。恕我言重,一时想不到更贴切的词。)况且雅俗不是绝对的。昔日之俗,亦可成为今日之雅,比如二三十年代上海的的月份牌美女画、文革时期的高大全的宣传画,旧时春宫……,都是些极俗的,极没品的东西,现在则都登上了大雅之堂。指点罗列某某有品,某某没品很像老学究之举,小孩子恐怕不爱听(本人就是一个处在青春期后期的孩子,挑战权威的反叛之心还未泯灭)。
      另女同志往往思辨能力较差,又容易患上浪漫主义幼稚病,所以很多方面要多向男同志学习。

      又及: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饶女士的读书甚多,引文丰富,对引文也理解得比较透彻,其好学好思精神值得我学习。只要将这篇文章的语法错误修改一下,发表到一些报纸的副刊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博人一叹也应该是没问题的。
作者: 听雪    时间: 2009-4-24 18:49
再读,还是心折,喜欢这样充满墨香的文字。
作者: 扉雪    时间: 2009-4-24 20:20
既然你说撇开这文章的行文方式,那我也就内容与你所说的发表点自己个人的意见吧。
首先我申明:我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喜欢看让自己觉得美好的文字,当然,也因为你的《姑姑》特地进过你的博客,个人以为:如果看文章时只看文字的格式语法而不掺和进自己的感情不能称为一个好的读者。
彩瑶姐姐这篇文章并非是讨论雅与俗的问题,开端就有说只是就一本书引出自己对品味的一些看法而已,文中并没想教育谁,也并没指名道姓谁有品或者没品。
小孩子不爱听的事情可多了,可是就因为这样不容许他人说么?你说“女同志往往思辩能力较差,又容易患上浪漫主义幼稚病”,个人觉得,浪漫有什么不好?你不喜欢并不代表别人不喜欢。
最后,彩瑶姐姐读书甚多不可否认,只是你后面所说发表到报纸的副刊,博人一叹没问题的肯定是不是也犯了思辩能力较差的毛病?别忘了你也是女同志。

彩瑶姐姐写它,我想只是自己的一些思绪,并不曾那么热衷于上报纸的副刊,也不热衷于教育像你那样青春后期的孩子,仅仅是自己的感想而已。你,犯不着这样说“修改语法后博人一叹没问题的。”

哦,对了,你的最后一段,是不是也算在教育别人呢?而且是在教育一个你在她面前自称为处"在青春期后期的孩子".
作者: 蔚青蓝    时间: 2009-4-26 11:39
,扉雪,你的表达太乱了,麻烦你以后写东西在纸上打个草稿,把线索牵一下。不过我还是看懂了,但很无语。这样吧,你把饶的文章再读几遍,把引文什么的都读懂,好好推敲下,再发言,好吗?如果实在不行,你发个信息给我,我给你逐字逐句地讲,再顺便给你讲下主谓宾定状补之类的语法知识。
作者: 叶之遐想    时间: 2009-4-26 21:26
我曾在多个论坛与人发生过激烈的文字交碰,我常常乐得其中。
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文字游戏。
玩这类游戏,有一个基本的规则,不管在游戏的任何阶段,都要求参与游戏的人,只准针对彼方的文字、语言逻辑、思想观点,绝不可穿越这一层去盯着文学背后的人,否则,一个本来很有意思的游戏就会被玩砸。
作者: 蔚青蓝    时间: 2009-4-26 21:48
标题: 回复 56# 叶之遐想 的帖子
叶之兄所言极是,我会恪守这个规则的。
作者: 红双喜    时间: 2009-4-26 22:14
各有各自不同的"品位",尊重每一位作者的思想,站在他(她)的立场上去"品味"他们文字里的故事...




欢迎光临 武穴论坛 (http://bbs.wuxue.cc/)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