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标题: 不要相信这个疯子 [打印本页]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0 21:26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恋夏    时间: 2013-9-10 21:36
不知名的群众撸过~
作者: 酷酷水灵    时间: 2013-9-10 21:37
能不能采访一下被指的当事人和老百姓,用视听资料来说明问题,不是更有说服力吗
作者: 鹏程万里    时间: 2013-9-10 21:40
论坛是一个公开的平台!
相信真理越辩越明!
如果某人发帖或者造谣生事给他人或者团体带来一定的伤害,
我相信,记录下来的文字将是一种证据!
望坛友们理性发言!
作者: 红尘恋花    时间: 2013-9-10 21:41
楼主已经心虚了!
作者: 贪官太多了    时间: 2013-9-10 21:48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些事情不是纪委去一趟就能查清楚的
作者: 酷酷水灵    时间: 2013-9-10 21:49
红尘恋花 发表于 2013-9-10 21:41
楼主已经心虚了!

也不能这么定论,要看谁的言词和证据更让人信服
作者: 黄丫丫    时间: 2013-9-10 21:53
事实胜过一切雄辩!
作者: 到新疆去    时间: 2013-9-10 21:54
请你找出更有力的证据来说明别人是造谣,结果未出来之前不能一下断定。现在人家怀疑的,请你们辟谣。不知道你是代表官方说话,还是自己说话?
作者: 红尘恋花    时间: 2013-9-10 22:00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3-9-10 21:49
也不能这么定论,要看谁的言词和证据更让人信服

我选择相信"四望的农民"所说。
他所说的应该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黑洞,
绝不是个案,也不会是四望南仲一家,
前几年我就目睹一村书记利用他弟弟名义套领惠农补贴几万元,被他弟媳知道了找他要钱而闹翻脸去举报。结果财政所的人下来查核被村书记用5千块钱打发了。

作者: 龙行天下    时间: 2013-9-10 22:03
我很简单,我只想LZ能把那两个村民危房救助的5000块钱,是不是真的他们自己捐出去的事情说清楚,我就信了!
作者: 黄丫丫    时间: 2013-9-10 22:07
如果如楼主所说“追查到底”“四望南仲”“四望的农民”本是一个人,并且还是疯子。
一个疯子能写出如此详实的举报信来,说明他此刻的思维是正常的,而不是错乱的。
一个疯子还知道玩论坛,那疯子疯的程度似乎不在情理之中。
作者: 红尘恋花    时间: 2013-9-10 22:08
另外我在陕西农村看到他们的惠农补贴和危房改造资金是需要本人持户口本、存折才可以领取的。那里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是每户三万
作者: 青梅山水    时间: 2013-9-10 22:11
楼主出来说说,你怎么认为他们三人其实是一个人?你看看他们的IP地址再给我们提供证据啊,不然也是造谣
作者: 心都碎了    时间: 2013-9-10 22:15
相信四望农民!
作者: 鹏程万里    时间: 2013-9-10 22:19
黄丫丫 发表于 2013-9-10 22:07
如果如楼主所说“追查到底”“四望南仲”“四望的农民”本是一个人,并且还是疯子。
一个疯子能写出如此详 ...

楼主应该谨记:给对方任何一个定性,首先来源于证据,而不是直接下定论,否则,轻者,给看客空洞的感觉,重者,有造谣生事、污蔑的感觉!

望楼主拿事实还击!
作者: 泰平洋    时间: 2013-9-10 22:21
我今天丢句话这,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到时看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0 22:21
用实是来说话,我相信大家的眼睛是看得清楚
作者: 龙行天下    时间: 2013-9-10 22:25
LZ下了道圣旨就不管了?
如果是你所说的,也来给大家排疑解惑下啊!
作者: 泰平洋    时间: 2013-9-10 22:25
是不是造谣?实事一定会给出真相的,只怕到时怎么收场哟!
作者: 涛涛爱丹丹    时间: 2013-9-10 23:02
是不是造谣不是你说了算,等待公布真相````
作者: 泰平洋    时间: 2013-9-10 23:09
我敢这样说自然我有一手材料,只是让这类的人先跳一气再说,不想早揭这锅盖,最后自有人用实事去代我说撒!
作者: 四望的农民    时间: 2013-9-11 00:50
田书记,你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最清楚!你大嘴一张就说我是疯子??你太有才了!!你实在不必要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举报的都是有理有据的实际情况,我相信一个光明磊落的人是非常欢迎大家的监督和举报,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暂没有对你进行全面性的揭发已经是给你留了相当大的余地,不要不知好歹,继续断自己的后路 让自己无路可走。你是把别人当傻子吗?你的这种行为只会向别人宣示 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也不必要跟你浪费口舌,仅凭市里近日频繁的去村里调查取证 我就有理由相信市里最终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令人信服的处理结果。一起等着好吗?不要再出来说这些冒得素质的话,现在是法制社会 言论自由也要有个度!
作者: 欧亿    时间: 2013-9-11 11:13
期待调查结果......
作者: 买了个表    时间: 2013-9-11 11:29
相信政府?政府干部公示榜上个个清正廉明,要不要相信?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1 12:31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3-9-10 21:37
能不能采访一下被指的当事人和老百姓,用视听资料来说明问题,不是更有说服力吗

今天看了“南仲后壮”的发帖后,我也觉得我该多说几句。先说“偷鱼”的事,菜籽塘自古以来就是南仲的,我相信“四望南仲”等几位也非常清楚,但由于该塘离本村农田较远,且比较偏僻,在上世纪80年代分田以后疏于管理,一直荒芜。后来,邻村马家湾细狗就捡去养鱼。在五、六年前,本湾村民就谈论此事,要求收回该塘,近连续三年,湾上的头几次到细狗家叫他不要再养了,细狗置之不理,2012年正月,队长在论就叫人倒了一些鱼苗去养,2012年腊月的一个下雪天,几个本湾年轻人同队长在一起闲聊时谈论起此事,队长说细狗今年应该没养了,已经连续给他说了几次,年轻伢要是不怕冷,就一起去捞一下,看看有没有鱼。于是就叫了七、八个人去了。后来,四望派出所也确实来南仲湾,当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派出所做出了公正的处理,不存在罚款1500元之说。
“四望南仲”等几位,我以上所说那句不属实?你还是不是南仲村人!?你好像就你公正无私?你又为湾上做个什么贡献?请不要为了自己的私利损害湾上的利益!“钓鱼岛”事件你还要去帮日本不成?
作者: 天涯明月    时间: 2013-9-11 12:32
事实胜过一切雄辩!
作者: 新世纪小张    时间: 2013-9-11 12:35
楼主已经心虚了!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1 13:10
真相已近出来了,一没有偷鱼的事,四望政府和派出所早在今年正月就已近处理好了,二没有贪污房屋补贴,由村民捐出用于了两个湾上的鱼塘和道路建设,你们硬是那自己的尺和标准去衡量事情,我也无话可说,只能说明你自己目的性太强了,不顾一切。
强烈反对损害集体利益!!!!!!要是你做书记,肯定比他更差,一子篙打翻了一船人。
作者: 红尘恋花    时间: 2013-9-11 13:45
26楼说说的(偷鱼)事件比较另人信服;至于危房改造资金及惠农补贴就、、、、、、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1 14:01
红尘恋花 发表于 2013-9-11 13:45
26楼说说的(偷鱼)事件比较另人信服;至于危房改造资金及惠农补贴就、、、、、、

我是看不惯个人之间的恩仇拿集体来垫背。我们既要讲法又要讲理,法和理有时候是相孛的。
作者: love-wuxue    时间: 2013-9-11 16:35
武穴造谣第一人即将被河蟹啦。
作者: 黄丫丫    时间: 2013-9-11 16:55
省凌 发表于 2013-9-11 14:01
我是看不惯个人之间的恩仇拿集体来垫背。我们既要讲法又要讲理,法和理有时候是相孛的。

面对问题的出现,我们双方不要一味的谩骂,攻击,指责和嘲讽.
我们应回到理性的层面来对话,互相摆出论点,论据来论证对方观点的错误或者偏颇.
有些东西是想盖弥彰,所有的事实最后终究胜过雄辩.
以事实为根据来说话,那样才有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1 17:22
鱼的事已经说过不再说了,惠农补贴的事没有牵涉到集体,我不去关心,也不清楚,房屋改造的事我了解一点说一下,省“三万活动”结束以后,我村的资金不够,塘堰和道路并没有完全搞好,村干部(不是书记一人)就动员那几户村民用房屋建设为各湾筹集点资金把后续工程搞完,南仲湾户主是自己去取的钱,交到湾上的,南山湾是金牛去取的钱交到湾上的。这就是事实。那有“偷鱼”“贪污”的事?他装到自己的腰包没有拿出来才是贪污吧。这种做法还是为百姓做事吧。是谁在造谣?我造谣了吗?听说市纪委要对违规使用资金进行收缴,弄得湾上受损而已。
作者: 龙行天下    时间: 2013-9-11 17:49
省凌 发表于 2013-9-11 17:22
鱼的事已经说过不再说了,惠农补贴的事没有牵涉到集体,我不去关心,也不清楚,房屋改造的事我了解一点说一 ...


LZ,鱼的事我相信大家都一样认为是小事,就是关于危房改造资金的钱才是关键,你也一直在这个问题上含糊其辞的,你如果了解这些情况,能不能拍胸脯的对大家说,田明国、田均国二户危房改造资金5000块钱就是他们自己拿出来的,然后捐给村里了,是他们自愿的就行了。
如果不是他们自己亲自捐出来的,钱也不是他们自己去拿的,不管你是不是集体的事情,性质就不一样了。
问题的关键就是他们自己知不知道?如果自己都不知道捐了这个钱,现在问题出来了,你说这个钱是来三万活动,谁相信呢?他们就可以认为你的拿去贪污了。
如果这个钱真的是他们自己亲自捐给村里,到现在又告你,那就是他们的不对。你都可以告他诬陷。
作者: 武穴民行检察    时间: 2013-9-11 18:08
红尘恋花 发表于 2013-9-10 22:00
我选择相信"四望的农民"所说。
他所说的应该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黑洞,
绝不是个案,也不会是四望南仲一 ...

那个村的?
作者: 黄丫丫    时间: 2013-9-11 18:13
呵呵,如果不是因为鹏版最近又忙坛里的事情又忙店面开张的准备工作,他忙的真是不亦乐乎!
鹏版可能会亲自去田明国、田均国二户证实一下情况的。
如果是那样的话,所有的问题不就水落石出了吗?
作者: 龙行天下    时间: 2013-9-11 19:41
如果LZ是该村书记,或者是书记委派来的?
如果自己是清白的,或者所作所为是经得起考验的?
那么,就公关层面上来说,你这样发贴是丢分的,是个败笔!
如果上面所说的两个如果是成立的,最好的做法是,你在投诉贴里,用大红字体跟贴说,热烈欢迎市有关领导和论坛网友,来我村指导工作!
自己是公正的!是清白的!身正不怕影子歪,不怕半夜鬼叫门。只管来查贝!最后让纪检部门,让诬陷你的人给你证名,堂堂正正的,多有面子啊!说句不该说的,就是以后你真有点什么小动作,别人再说出来,也没多少人相信了!
比这种漫骂,争吵,自己给自己证名,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作者: 似火骄阳    时间: 2013-9-11 19:59
只要你是清白的 大家怎么说 你都不必紧张,是非曲直群众还是看的很清楚的,我觉得只要你们村里书记之前的每项救助金都是按照常规程序去评审的话 就不会有这么多举报和揭发了,哎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
作者: 酷酷水灵    时间: 2013-9-11 20:00
黄丫丫 发表于 2013-9-11 18:13
呵呵,如果不是因为鹏版最近又忙坛里的事情又忙店面开张的准备工作,他忙的真是不亦乐乎!
鹏版可能会亲自 ...


现在才知道鹏版的重要了吧,我认为我们论坛不是缺版主,而是缺实地记者
作者: 黄丫丫    时间: 2013-9-11 20:13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3-9-11 20:00
现在才知道鹏版的重要了吧,我认为我们论坛不是缺版主,而是缺实地记者

哈哈,这也是我不敢当版主的重要原因之一啊!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1 20:50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3-9-11 17:49
LZ,鱼的事我相信大家都一样认为是小事,就是关于危房改造资金的钱才是关键,你也一直在这个问题上含糊 ...

敢问你愿意把你的银行卡和密码在不知道做什么事的情况下给别人吗?谁要是会的话我就无话可说!
作者: 东方小白    时间: 2013-9-11 20:58
诽谤也好,真实也好,只有在任何时候能经得起党和人民考验的官就是好官。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2 09:06
纪委的调查结果就要出来了,“四望南仲”你要为你8月26日所发的两贴负责,污蔑人是要负责的。你怕了吗?你怎么不出来了!?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2 09:08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10:48
每个人都在等待结果。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10:48
每个人都在等待结果。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10:49
每个人都在等待结果。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10:49
每个人都在等待结果。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10:49
每个人都在等待结果。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10:49
每个人都在等待结果。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10:50
每个人都在等待结果。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10:50
每个人都在等待结果。
作者: 仰天行者    时间: 2013-9-12 11:00
您好:您的文章已经被我们记录。根据我们2012年3月12日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发言管理认证条例》,由于您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所以已经被列入2013年网络通缉人员名单,您的IP已经被我们监控。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网络技术相关人员对您的资料搜集工作以及相关惩罚措施的制订工作。在这里,希望你可以主动前往当地执法机关投案自首以便求得宽大处理

作者: 红源集团    时间: 2013-9-12 11:45
你要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但事情真相清楚后人家可以控告你无事造摇罪。
作者: 四望的农民    时间: 2013-9-12 12:36
红源集团 发表于 2013-9-12 11:45
你要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但事情真相清楚后人家可以控告你无事造摇罪。

幼稚至极!!是不是造谣不是你说了算 懂吗?我不知道你一天到晚的紧张个么事 屁股干净就不会惹来一身臭。我会对我的言论负责 你放一千一万个心,也请你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你这个帖子能判个什么罪。。。我想处个刑事拘留还是没有问题的 搬石头砸自己脚的道理一定要明白透彻。
作者: 四望的农民    时间: 2013-9-12 12:50
仰天行者 发表于 2013-9-12 11:00
您好:您的文章已经被我们记录。根据我们2012年3月12日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发言管理认证条例》,由于您违反 ...

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法不容情!望请主持公道!
作者: 无言独上青楼    时间: 2013-9-12 17:06
追查到底”“四望南仲”“四望的农民”等等网民均系一人
作者: 无言独上青楼    时间: 2013-9-12 17:07
追查到底”“四望南仲”“四望的农民”等等网民均系一人
作者: 你是那么独特?    时间: 2013-9-12 18:08
赞同53楼的做法,为了论坛的更好发展,顶。请问上楼有证据吗?我发而觉得那个书记有问题,说话要有证据,没证据的话,别人看来就是无理取闹。
作者: 省凌    时间: 2013-9-12 19:04
各位网友可以问“四望南仲”结果了,他已经知道了!
作者: 吴晗0    时间: 2013-9-12 19:11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些事情不是纪委去一趟就能查清楚的
作者: 迷糊    时间: 2013-9-12 21:25
冷眼旁观,公平正义自有分晓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13-9-12 21:37
结果结果,我们需要结果
作者: 到新疆去    时间: 2013-9-12 22:59
究竟谁是疯子结果难定。只有纪委的调查报告出笼才会大白于天下。
作者: 伊水之滨    时间: 2013-9-15 14:03
楼主,你说别人是疯子,是不是诬陷和造谣?如果你是政府的代言人,请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否则请自抽嘴巴。
作者: 渴不死的鱼    时间: 2013-9-17 14:34
恋夏 发表于 2013-9-10 21:36
不知名的群众撸过~

二楼的,小时的书怎么读的哎,是路不是撸
作者: 不过如此    时间: 2013-9-17 15:19
帮你顶到500
作者: 爱彻底    时间: 2013-9-17 15:36
等待真相!
作者: 爱彻底    时间: 2013-9-17 15:43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3-9-11 20:00
现在才知道鹏版的重要了吧,我认为我们论坛不是缺版主,而是缺实地记者

经过几件违纪事件在论坛曝光之后,发现武穴论对于武穴市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检举平台,希望论坛继续发挥他的作用,也希望论坛的网友都能够为每次的检举组织一批像“帮女郎”这样的团体为弱势群体,调查取证,让真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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